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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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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 | 时间: 2006-09-19 | 文章来源: 学习时报
本报评论员 沈宝祥
 
  发展是硬道理。这句精辟之言同样适用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发展,首先是经济的发展,这是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任何一种社会,都要以一定的经济为基础。作为社会形态的社会,如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个发展阶段的小康社会),是这样;作为社会状态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这样。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在贫穷的基础上也不可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个要求涵盖了很多方面,要在比较坚实的经济基础上,经过长期的努力,才能全面实现。从当前来说,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各种利益问题,无论是扩大就业,还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还是发展教育,解决教育不公问题,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等,这些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问题的解决,都需要有经济作基础,都有赖于经济的发展。还是邓小平当年所说的道理,现代化建设,发展经济,这是我们解决国际问题、国内问题的最主要的条件。当然,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主要的条件。
  当前,社会存在的贫富差距呈拉大的趋势,如果用“劫富济贫”的办法来解决问题,只会激化社会矛盾、违背社会和谐初衷,绝对不可取。根本的办法是将蛋糕做大,即发展经济,在此基础上采取适当的政策措施。
  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之道。
  以历史的眼光看,旧社会是不和谐的社会,其不和谐的根源和表现,首先在于阶级的对立和斗争,另一个根源和表现是,经济落后基础上形成的贫富对立等社会矛盾。在我们的社会,由于剥削阶级的被消灭,阶级对立的消失,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的不和谐已经基本不存在。但是,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还不发达,贫富差距还存在,这是现阶段社会不和谐现象的经济原因,也是基本的根源。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发展经济摆在首要地位,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进社会的全面发展。
  这里讲的发展,不是任何一种发展,而是指科学发展。只有科学发展,即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统筹兼顾的发展,才能为和谐社会创造坚实的物质基础。如果违背客观规律搞发展,不从实际出发搞发展,不但不能带来社会和谐,而且发展本身就是破坏和谐。上世纪五十年代的“大跃进”,盲目发展,既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也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紧张关系。这些年的一些所谓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以及某些盲目发展,浪费资源,破坏生态,有的还直接损害群众利益,引发新的矛盾,造成了不利社会和谐的后果。这些,都是深刻的教训。
  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之道,意思只是说,发展为和谐社会奠定物质的基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决不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自然而然地到来。和谐社会,要在发展的过程中,通过多方面的坚持不懈的工作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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