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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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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在问题的决定》心得体会
民进深圳市委 王沛涛
 
  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和主要任务。学后深受鼓舞和鞭策。我是一名基层医务工作者,深感共建和谐医患关系是构建军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谈谈当前医患难与共关系的现状,分析其原因并建议如何共建和谐的医患难与共关系。近年来,有同于“看病难、看病贵”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已成为社会关注热点问题之一。据中国医师协会最新统计的《医患关系调研报告》显示,74.9%的医师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护;认为当前执业环境“较差”和“极为恶劣”的分别达到47.35%和13.28%。近3年来,平均每家医院发生医疗纠纷66起,发生患者打砸医院事件5.42起,打伤医师5人;单起医疗纠纷最高赔付额达300万元,平均每起赔付额为10.81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虽全国范围内的医疗纠纷案件数量明显上升,但和医疗技术事故并不成比例。有趣的是出现了“医闹”现象,且似乎成为一门职业。社会上流传:“要想富做手术,做完手术告大夫”。据有关部门统计:尚未到医院进行诊治的病人或家属,事先就到法律部门咨询,做好打官司的准备的人数逐渐增多。医患关系紧张到了如此地步,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究其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外部因素:①医疗体制改革,将医疗机构推向市场化管理;财政投入相对不足;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覆盖率低等,导致看病难,看病贵等社会矛盾逐渐向医患之间转移。②媒体从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弱势群体角度出发,过度炒作造成负面影响。将医院内部“回扣、红包”现象扩大化起到舆论导向作用,催化了医患矛盾。
  二、内部因素:传统的医患关系失衡,患者由于信息不对称处于劣势地位,其维权意识、,自身的健康意识、医疗过程中的主动参与意识都在增强,不但要求解决“伤病”问题,而且还注意就医感受,尚有情感要求。医疗法规中病人的知情权、同意权、监督选择权,举证倒置制度,都强有力维护了患者的利益。这些不能不说是社会在进步,然而患者对缺乏科学态度、对诊治疾病的期望值、人文关怀需求过高,有同于做生意,对医院缺乏理解信任感,一但付出得不到相应回报,则产生心理不平衡。医院传统的医患关系模式和观念与当前的就医变化社会进步已不相适应。不良的执业环境影响工作心态,加之工作量大,收入偏低,高风险,不免对患者产生戒备心理,对患者缺乏同情心,缺乏沟通交流,缺乏人文性的医疗服务,处于工作主动变被动,积极变消极状态。
  医患关系紧张势必影响到百姓身体健康和医疗事业发展,那么又如何解决呢?我个人认为共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有赖于政府及全社会共同参与。包括现有的医疗体制改革,国家财政资金投入,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等等,还包括社会公众、传媒、医患双方全方位共同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的大氛围、大环境。就医患双方本身而言,有以下同点建议:
  1、 相互平等,加强沟通,医患关系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应当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由于医疗行业是一种较为特殊行业,需要加强与患者及家属、媒体等各方面的沟通交流,患者也需提高对医学特殊性、这种特殊消费正确认识。需掌握一些医疗常识,注意人文修养,对某些疾病期望值不要太高,有些手术并发症、后遗症是很难避免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医务人员是特殊的打工者,不要过于难为、求全责备。他们职业高风险又缺乏保障,实为不易,如果他们不敢或没有心思行医,吃亏的还是患者。倡导、指导-合作型的医患关系。
  2、 医务人员要打破传统观念尽快适应社会的进步和形式的改变,开展符合社会要求的科学和理性的医疗服务,强化医务人员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医患之间是伙伴、合作关系,呼唤医务人员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
  3、 医疗机构实施人性化管理在医治躯体疾病的同时也要注重患者的就医感受和情感需求、建立温馨和谐信赖的医患关系。
  4、 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也要得到有力的保护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我们还应清醒的认识到共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我想相信有党各国家的正确领导。美好和谐的医患难关系的春天一定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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