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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变迁亟待完善家庭教育机制建设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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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广州市委 黄妙贤
 
  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共同构成了国民教育体系。家庭教育是教育大厦的基础,在儿童的健康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随着社会文明的推进,经济文化的发展,家庭教育在儿童成长中的地位和角色更为突出,在人的终身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家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基本细胞的癌变,问题会转移影响至整个社会。家庭幸福,是人生幸福的源泉。家庭稳定,是和谐社会的保障。因此,家庭教育并非“家庭私事”,而是健全个人身心发展、营造幸福家庭、建立祥和社会的“社会大事”与“官事”。在家庭教育这一重要社会事务中,国家与政府应充分承担其应有的责任。
  1990年代初,随着《90年代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颁布实施,各级中小学、幼儿园都挂牌建立了家长学校,一些省市物价局还出台文件,允许各地学校按标准收取家长学校建设费用,中国家庭教育事业开始出现蓬勃发展的局面。
  2002年前后,为了实施 “一费制”,有关部门取消了家长学校收费,但又缺乏支持家长学校生存和发展的配套政策及保障措施。政府的这种举措,对于原本就十分薄弱的家庭教育事业无异于雪上加霜,各级家长学校纷纷停办,蓬勃发展的家庭教育事业由此陷入低谷。广东省政协、广东省妇联、广州市关工委等多个部门各自进行的调研都发现,实施 “一费制”取消家长学校收费后,全省家长学校萎缩了90%以上,家庭教育工作大面积滑坡。
  最近,民进广州市越秀区总支就该区的家庭教育问题进行了一次社会调查。其中接受问卷调查的1294中小学生家长和306名中小学班主任,认为目前学校存在的家庭教育缺失导致学生出现各种各样不良现象的情况普遍存在,主要表现在孩子学习能力差、习惯差(占37%);孩子的心理脆弱、心理问题严重(37.49%)。认为家庭教育缺失,造成的原因是社会竞争压力大,家长难于应付(47.96%),相关部门对家庭教育指导未能跟上(27.01%)。认为目前教育部门、妇联、街道、社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起的作用不明显(48.66%)。与教育局相关部门和部分街道社区的座谈、沟通,也得到同样的信息。
  许多国家和地区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向公民提供的一项社会公共服务,促进了家庭幸福和青少年的健康发展,维系了社会稳定。我国港台地区也有成功经验可借鉴。台湾各县市都建立了各层次的“家庭教育中心”, 配备有专业的家庭教育工作者向社区家庭和学校提供帮助和支持,经费由“教育部”统一划拨,还制定《家庭教育法》对家庭教育工作予以法律保障。在香港地区,政府重视家庭教育,大力资助社会团体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每所学校都有家长教师会,促进家校合作、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我国的青岛、上海、深圳等地区的家庭教育事业,以各种社会团体,或作为政府机构开展,或得到政府机构的专项资助,家庭教育活动丰富多彩,成效显著。
  广东是经济发展的“排头兵”,教育普及程度高,基础教育优势显著,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办学效益稳步提高,人民群众享受到了更加优质的教育服务。但家庭教育尽管多年呼吁,却未能突破,发挥其最大的效能。
  广东省要建设健康、和谐的社会,保障青少年健康发展,有赖于家庭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有赖于家庭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目前广东省应该且具备完善家庭教育机制建设,发展家庭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条件。
  一、 广东省家庭教育的现状
  1、传统的家庭教育指导不堪重负
  社会变迁,家庭教育已变成一个世界性的课题,有80%的家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青少年心智障碍、逃课厌学、紧张失眠、考试压力、亲子冲突、离家出走、网络成瘾、毒品滥用、就业困惑、性问题、早恋早孕、性爱堕落、盲目追星、意志涣散、不擅理财、与老人冲突、自虐自杀、未成年合法权益、单亲(或隔代)教育、团体斗殴、伤害事故、暴力事件、青少年犯罪等问题,亲子情感与行为的困惑日夜严重,几十年、甚至几百年的家庭教育观念和方式受到了严重挑战,甚至破坏了社会的安定。
  在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广东省大多数家庭都过上了相对富裕的生活,为了更好的教育孩子,家长们更是不惜一切代价进行教育投资,择校、参加课外辅导班、请家庭教师……但是经济的富裕与投入的增多在教育中也产生了问题,如儿童的注意力差、意志薄弱、自理能力差等,那么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我们应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就成为家长,学校教师一个重要的课题。
  2、学校原有的家庭教育指导机制已力不从心。
  学校是教育青少年的天然主体,比其他任何部门都更具教育权威和优势,这种教育权威和优势也体现在对学生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方面。这一观念一直是社会的主流,受此影响,形成了以学校为主导的指导模式。目前,在家庭教育指导方面,学校有自己的权威和优势,仍然是家庭教育指导的主角,其他社会团体基本上处于配角地位。随着经济发展,流动儿童教育的加入,单纯从学校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解决其发生的问题已力不从心,学校教育更需要谋求家庭以至社区的有效支撑。
  学校不是一个封闭的场合,社会、家庭的因素是可以消解教育的。正是由于社会环境的复杂,学校生源的复杂化、多样化、流动化,给学校教育工作者带来许多新课题,特别是在学生行为养成教育方面产生许多不利影响。
  受教师指导水平、教学任务繁重等因素影响,学校的主角作用难以很好发挥,这种情况一时还难以改变。首先,家长会也容易变成“告状会”、“新闻发布会”、“培训会”,家访这样一项传统的、重要的老师与家长交流的渠道在现代条件下也难以施行,现在的班级动辄50-60多人,一个任课的班主任如何能够走访得过来?大家一致看好的家长学校在很多地方建立起来了,但形式和内容有限,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对于家长来说,工作繁忙,与孩子的有效沟通少,与学校的有效沟通渠道更少,虽然想教育好孩子但不知如何是好;对于学校来说,各项教学任务都非常具体,还要将是学生数量一倍的家长有效组织起来无异于天方夜谈。
  3、行政部门原有家庭教育指导机制有形无实
  “家庭教育三结合网络”已经提出很多年,在实际环节中,往往容易出现脱节现象。目前,这部分的机制正面临停滞不前的局面。在管理机制上,一般由各级妇联领导,成立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作为组织指导机构,形成以妇联牵头,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的联席会议式工作机制,预期通过齐抓共管达到合力教育效果。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家长学校的主体是学校,而学校和学生家长并不属于妇联而是教育部门管理,因此形成“部门多头管理和政出多门”的弊端。这个“协同”的作用未能“整合”和“互补”,形成各自为政甚至内耗,以至有名无实。
  4、社会提供给家庭教育的机会越来越多却良莠不齐。
  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一些从事与教育相关的民办机构诞生了,它们或作培训,或办民办学校,或做教育中介,为家庭教育提供了一些资源和服务。如英豪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卡耐基家庭教育指导、知心姐姐家庭教育讲座等,但是,缺乏系统性和持续性,制约了社会教育功能的正常发挥。
  5、社会对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尚没有形成共识,宣传不够。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应试教育”模式下常把家长学校等同于“鼓吹提高成绩”的家长会。政府和精神文明部门把家长学校看作贯彻落实“红头文件”要求的一阵风式的任务。部分家长把家长学校教育看成一种负担或以一种无奈的心态参加。整个社会对家长学校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和关注,没有真正从家庭教育的长远意义和现实意义上认识其价值。
  可见,在家庭和学校之间缺乏非常重要的一环,这一环必须具备以下功能:1、信息传达。即能将学校的教学情况及时汇报给家长,又能将家长的心声和想法及时反馈给学校;2、家长培训。家长如何与孩子沟通?如何把握孩子心理、行为?3、咨询服务。当家长遇到一些问题时,它能提供专业解答;4、协调沟通。有些问题学校不方便做,家长不知情,它能够提供一个共同探讨的平台;5、教育资源的提供和教育服务,比如教育教学软件的开发,给学生提供额外的课程培训等。
  二、 解放思想,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机制的建设,促我省家庭教育事业上新台阶
  1、为中小学家长学校提供专项经费,增加家庭教育事业经费投入
  任何政策的实施都需要人力、物力、财力以及其他配套措施,否则,多好的政策都会走样、变形,落不到实处,变得形同虚设。2000年前后,我省城市学校收取20元,农村学校收取 10元,各级家长学校就能够办得红红火火。取消收费后,个别家长学校是靠挪用其他经费来维持运作。在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后,能够灵活挪用的经费也没有了。在此情况下,省、市、区各级政府应当为各级家长学校提供专项经费。
  2007年由全国妇联、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颁布的《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要求,“把家庭教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和事业发展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设立家庭教育工作专项基金”。因此,在为各级家长学校提供专项经费的同时,也要增加从事家庭教育工作的事业单位的经费投入。妇联组织、家庭教育研究和指导机构,担负着规划、指导、研究地区家庭教育工作的职责,应当加大对这些事业单位的家庭教育工作经费投入。目前,政府对家庭教育工作投入有限,经费主要给了各级妇联组织,其他与家庭教育工作有关的事业单位缺乏家庭教育经费预算。缺乏经费的保障,许多工作难以正常有效的开展。
  2、建立有效的家长学校管理体制,搭建家庭教育指导平台。
  可以参考台湾的相关经验,理顺管理关系,建立由妇联等各级政府牵头的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如“家庭教育中心”),运用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对各级各类家长学校的发展规划、条件保障、政策措施、法制建设等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对家长学校的办学资质认定、办学条件保障、教育质量督察等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并对家长学校的课程设置、教育教学、教学过程与验收等实施具体的协调监督,确保家长学校的办学质量。
  街道办事处作为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在社会教育服务方面发挥着领军人的作用。经济社会的转型给政府职能派出机构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民政、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公共事务越来越繁重,而城市社区对协调发展的要求越来越高,街道的任务由此越来越重、越来越细节化、具体化,所谓“小政府、大社区”就是这样。以往由政府大包大揽的局面已不复存在,街道应充当公共服务的内容,同样,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一部分也应由街道介入。
  成立一支专门指导家庭教育的专门人才队伍。要建立一支具有家教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专、兼职的家教工作骨干和志愿者队伍。要注意发挥老教师、老干部、老模范、老理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优秀家长和社会热心人士的作用,组织他们深入社区、小巷、家庭开展家教咨询、传授家教知识和经验,指导家教工作。
  家长领取“上岗执照”。家庭是孩子天然的第一个乃至终生受教育的学校,家长则是孩子的终生老师。在家庭中,父母只有不断地补充新的知识,不断地钻研新的家庭教育理论,才能有的放矢对孩子实施教育。因此,我们建议在孩子成长的每一个关键时刻,如出生、入托、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工作、婚前等时期,父母均要接受相关阶段的家庭教育培训,使之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
  对家长培训和继续教育。可由各级妇联牵头,整合社会、学校、社区等力量,完善家长学校的办学,对家长进行系统、科学的培训;条件成熟时,有必要将这些培训内容纳入国民终身教育体系。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学校、社区等部门组织有针对性的专题讲座、沙龙、亲子活动等,让家长能有更多的途径对他们终身所从事的这份“职业”进行“充电”。
  强化家庭教育管理、评估手段: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妇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共同指导的社会化、开放式的家庭教育工作新格局。要强化家庭教育管理、评估手段,需要建章立制,推进家庭教育工作规范化。如建立实施相应的目标责任制度和工作考评机制,强化考核和评估,为家教工作不断注入活力和后劲。
  3、启动对全省教师进行一轮家庭教育指导全员培训
  教师角色结构复杂,既是学生社会化的承担者,又是自身社会化的承受者。
  学校是师生共同发展的生活世界:学生在教师的发展中成长,教师在学生的成长中发展。 这是相互相成的。
  教师承担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教导父母如何了解与满足子女身心发展需求、善尽父母职责,以协助子女有效的成长、适应与发展。家庭教育内容涵盖了:婚姻教育、家庭伦理教育、家庭与社区关系、离婚教育、家庭资源管理、单亲家庭、两性与教养、家庭沟通、婚前教育、家庭危机、家庭功能等的教育。(摘自台湾高中以下教师知觉的家庭教育内容)
  我国定义的家庭教育内涵:1.家庭人际关系(含世代伦理关系、姻亲关系)教育; 2.婚姻教育;3.亲子教育;4.家庭与社会资源关系教育;5.人类发展与学习教育;6.家庭学习与成长;7.家庭活动。这是一门教育学以外教师要掌握的课程。
  家庭教育指导的教师培训在国内的沿海城市如上海、青岛、浙江等已先走一步。如浙江省某学校邀请家庭教育专家对教师作以下内容培训:学习型家庭的建设、家教工作经验交流、家长学校主题活动设计等。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牵涉的领域很多。人类学、统计学、文化学、经济学、社会心理学等领域与家庭教育学的研究息息相关,家庭教育的指导也必须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吸收这些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多角度研究家庭教育和指导的问题。在重视家庭教育研究传统领域研究的同时,要跳出家庭教育研究家庭教育。例如,要研究家长本身,才知道哪些需要指导,哪些不需要指导;要研究指导活动过程、效果;还要研究社会工作者的培训指导、保姆的培训指导等等。另外,要进一步借鉴港澳台和其他国家的经验,加强家庭教育研究和指导方面的合作。只有如此,才能拓展家庭教育和指导研究的新视野,实现家庭教育指导模式的创新。
  有个别教师感到,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之外,还要开展“家庭教育行动研究”,做许多家庭教育的实际工作,增加了工作量,使他们更加忙碌。忙时,有怨言;忙完,有收获,有自我实现的感觉。为此,学校在评先、论文评比、外出学术交流等方面,对表现突出的教师倾斜,一些年轻教师迅速成为教育、科研的骨干。因此,开展家庭教育,为学校德育工作打开另一扇窗,帮助教师学习更多专业知识,提升教师的能力,促进了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预示家庭亲子教育咨询与青少年法律援助的市场需求会快速增长。中国是一个拥有十几亿人口大国,庞大的人口基数中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占有比率极低。随着社会经济和科技资讯的快速变化发展,以及中国社会的急速转型,家庭教育指导与法律援助市场已处在快速腾飞发展阶段,中国家庭(亲子)教育指导市场亦迅猛扩展。
  目前在我国一些大忠诚市率先铺开的家庭教育指导师的认证教育培训内容有:
  基础知识篇:家庭教育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社会危机、道德伦理学与全面的素质教育、亲子关系的保健、维护与管理,内容包括--家庭教育概述、智慧的光芒(中外著名教育家相关教育思想)、生命的诞生(胎养、胎教与优生)、从混沌到智慧(智慧的种子与“人”的诞生)、为了健康地诞生与成长(排除不良干扰)、与成长赛跑(心理健康教育)、成长的困惑(情感成长危机)、看好自己别走神(青少年的行为问题)、面对社会背后的法律(青少年犯罪)、状元就是这样学习的(应试教育)、激发迈向天才的潜能(创新教育)、发动驾御财富的力量(理财教育)、用双脚勇敢地踏入社会(择业、就业教育)、我自信我能(情商教育)、我的未来不是梦(励志教育)、从中华大地上走来(国学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做最好的自己(品德教育)、巧克力与鲜花意味着(爱情教育)、男孩女孩怎么了(性问题及性教育)、我的爸爸妈妈(孝养护理与老人心理教育)、死亡的尊严(临终关怀教育)。
  实操技能篇:家庭教育指导基本技能、评估方法与技术以及指导治疗技术,内容包括--蒙特棱利教育法、青少年的道德成长教育、青少年的心智成长教育、青少年的行为成长教育、行为改变技术、全脑学习技术、人际沟通分析练习法、天才成长之路;
  理论研修篇:家庭教育专业理论与技能、职业技能与道德规范、家庭教育法律法规及案例分析,内容包括--家庭教育指导师的职业技能、家庭教育指导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心理社会学理论基础、发展心理学、心理社会危机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概述、《治安管理处罚法》概述、33个家庭教育法律法规案例答疑、38部家庭教育法律法规汇编。
  传统的家庭教育指导已不堪重负,社会变迁令家庭教育重责在身,教师应在家庭教育指导中承担重任,教师在家庭教育指导培训任重道远。
  4、继续发挥妇联作为家庭教育总领军的作用。
  首先应该是健全家教网络,强化规范管理,一是成立三级区、街、社区家教指导中心。建立家教指导委员会,负责家教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二是创建五种类型家长学校。即:社区家长学校、企业家长学校、幼儿园家长学校、特殊家庭家长学校和信息网络家长学校。使家教工作真正进社区、进村屯、进家庭,拓展家教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组建三支家教队伍。第一,成立家教顾问团。聘请大专院校、中小学教育专家为顾问的家教专业队伍。第二,组建家教讲师团。由离退休干部、教师及大专院校学生等参与的志愿者队伍。第三,建立家教督查团。由各级妇联干部组成,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基层家教工作。第四,建章立制,推进家教工作规范化。
  家庭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它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参与。街道可利用协会组织着力研究当前家庭教育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注重特殊群体,比如单亲、特困、流动人口等特殊家庭的子女教育问题,探讨协同教育的优化组合模式,以便不断总结家庭教育经验,满足家长多元化、个性化、亲情化的家教需求,使家庭教育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比如与教育部门合作,加大家教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力度;依托上级妇儿工委的力量,把家教工作纳入监测评估体系,加大社会资源整合,建立家教社会化工作网络,形成引领和指导家教工作的整体合力。只要各级妇联组织把家庭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党委的领导下,强化组织协调,切实加强领导,争取社会方方面面的紧密配合、支持和参与,就一定能够建成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家庭教育社会化工作格局。
  5、建立社区信息化,为社区发挥家庭教育功能提供了良好的硬件。
  近年来,广州市社区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社区信息化的逐步建立为社区发挥社会教育功能提供了良好的硬件。我们可以指导“家庭教育阳光网站”,开拓出一块社区教育的内容,作为信息发布,信息交流和活动宣传的平台,信息由各学校提供。网站中应有广大家长关心的内容,比如,学生在校表现、社区资源,社区活动,甚至治安动态等等,为家长和学生提供方便。总之,应市场需要而生存,应市场效益而运作。这样,既发挥了社区教育的功能,又满足了广大家长、学生的需要。
  6、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民间机构参与家庭教育指导
  《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要求,“鼓励非政府组织和个人投资参与创办各种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机构,为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家庭提供高质量、专业化、有成效的服务。”民间机构参与家庭教育指导事业,承担了政府职责内的部分工作,满足了国民家庭教育的多重需要,促进了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由于种种原因,民间人士参与家庭教育指导,也存在支撑困难、难以为继的情况。因此,政府在管理上应采取积极扶持的态度,鼓励、倡导民间机构参与家庭教育指导事业,参与家长学校的建设。有关部门应该采取切实措施,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资助社会团体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或为社会、企业和私人资金投入家庭教育领域创造条件。例如,可以协助各社会团体成立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行业协会或家庭教育中心,由他们制定行业的从业资格及行为准则,对从事家庭教育指导的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进行资格认定,保证用于家庭教育指导的资金到位、教育行为科学规范。
  7、推进我区有关家庭教育法律法规的颁行与完善
  目前,家庭教育事业存在管理体制不顺、经费缺乏、管理无序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完善的家庭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作保障。没有法律法规的规范制约,也将影响到家庭教育事业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正是认识到这一点,《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提出,要努力“推进有关家庭教育法律法规的完善,使家庭教育工作走上科学化、社会化、法制化轨道”。为此,建议我市开展家庭教育现状、立法研究和决策调研,推动家庭教育制度化、法制化发展。
  (作者系民进广州市委委员、广州市越秀区瑶台小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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