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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循环经济支撑体系建设 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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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广州市委
  理由:
  我省的经济快速发展,但资源利用方式仍然没有摆脱粗放特征,我省的单位产出能耗、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量仍然偏高,能源效率仍然偏低。能源危机、资源短缺、环境污染这些问题都制约着我省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而我省在“十一五”期间仍将面临提高社会生产力、增强经济综合实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任务,同时还要满足调整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人口结构和城市空间布局结构,控制环境污染、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等要求。因此我省发展模式转型已到了刻不容缓的阶段。走循环经济之路、推行循环经济模式是解决当前我省环境资源矛盾的必由之路。
  但是,目前我省的循环经济发展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着缺陷。如单位产值消耗不断降低,但物质总耗水平居高不下;资源利用水平不断提高,但发展空间仍然很大;资源循环再用有一定成效,但总体水平不高。特别是在循环经济支撑体系建设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缺乏支撑循环经济发展的绿色生产技术和研发。国内外的经验证明,发展循环经济,科技是先导、是支撑。目前支撑我省发展循环经济的关键技术不足。
  (二)缺乏科学的循环经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导致难以对循环经济发展程度进行准确的评价,更不能动态显示循环经济的推进程度,而只能凭零散的数据和感觉判断结果。
  (三)企业和社会循环利用资源的环境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备。
  (四)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发展循环经济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还没有建立有效的激励政策、回收处理体系和费用机制。
  办法:
  一、健全循环经济的地方性法规体系
  各国经验表明:发展循环经济,法要先行,将立法作为促进和规范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建立起完整、配套、分层的法律框架体系。如日本拥有结构完备的法律框架体系,德国的循环经济立法涉及到社会的各行各业。
  建议我省借鉴别国经验,并结合自身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综合分析现行法律体系的优点与不足,制定适合我省循环经济发展的地方法规体系,规定政府、企业、公民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确定一些具有根本指导意义和强制执行的原则和方向;明确具体的发展目标等。其次,在这一法律法规框架下,各个行业和领域需要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法规,其中要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技术标准。如制定《清洁生产审核管理办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体系》、《强制回收的产品和包装物回收管理办法》和《城市生活废弃物分类处理和再资源化办法》等。
  二、建立有效的循环经济监督机制
  建立监督机制是保证法规得以执行、循环经济得以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如日本为推动循环型社会的形成,通过国家、国民、NPO(非营利组织)、NGO(非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等采取切实执行有关法律的措施。
  我省可以借鉴德国建立专门监督机构的实践经验,如建立专门监督企业废料回收和执行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机构。首先,生产企业必须向监督机构证明其有足够的能力回收废旧产品,才能被允许进行生产和销售活动。其次,根据法规,每年排放一定数量的具有危害性垃圾的生产企业需和垃圾处理者、有关的监督机构事先共同制定一个垃圾处理方案;监督机构认可这个处理方案后,向垃圾产生者和处理者出具一个“垃圾清理执照”;在每次运输处理垃圾时,要有“跟踪单”来记录垃圾流动的过程,以便监督垃圾处理是否是依据拟定的处理方案来进行。其三,企业要保证在生产过程中最大限度地控制垃圾的产生,要有措施保证垃圾能得到有效的回收利用并对环境不造成危害。其四,所有企业必须有分离垃圾的装置,将废纸、玻璃、塑料以及金属等垃圾分开放置,保证所有的废料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再利用。此外,还要加大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把循环经济的发展逐步纳入到法制化轨道。
  三、制定循环经济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发展循环经济客观上存在着 “市场失灵”和“外部性”现象,这就要求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有效发挥政府的规制作用和引导作用。政府一方面要通过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为循环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另一方面要通过制定各种激励、约束政策,综合运用税费、价格、信贷、补贴等经济杠杆,使企业的利润目标和经营行为符合循环经济的发展方向,并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同时要鼓励各类社会中介组织进行宣传教育、提供各类服务(如信息服务、废旧物资回收服务、社会监督等),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的循环社会。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就是通过政府政策引导和市场推动相结合,依法管理和政策激励相结合,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手段,充分发挥企业、中介组织和消费者的积极作用,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如制定政府奖励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收费政策、征税政策等。
  我省也应当完善有利于循环经济的财税政策,从我省具体情况出发,把提高资源的利用水平,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产出率作为突破的重点,研究制定鼓励生产节能、节水产品的税收政策,鼓励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完善消费税制,对过度包装、大排量、高耗油汽车课以重税,以重税遏制盲目投资、低水平建设;以加速折旧,激励先进等措施加快落后设备、技术和生产工艺的淘汰,提高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效率的资源性产品和初级产品的出口关税,增加对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产业征税,增设煤炭资源消费税税目,对使用太阳能、风能及制造生产相关产品的企业免税或实行优惠税率;大幅度提高耕地、湿地的占用税;对开展循环经济的企业进行财政补贴。
  四、构建循环经济技术创新体系
  发达国家对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的投入,促成了循环经济的快速发展。德国的经验证明,循环经济能否发展,科技是先导、是支撑。德国的资源产出效率和资源利用率之所以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其技术和装备水平在全球的领先地位是基础。而这又与德国政府对科研的高投入是分不开的。例如德国卡斯鲁尔研究中心就是以环保、能源、材料、新科技为主的研究机构,其每年的科研资金高达2.7亿欧元,资金全部来自联邦政府和州政府,而这样规模和水平的研究机构在全德共有15家。日本为建立一个“最佳生产、最佳消费、最少废弃”的循环经济社会,已基本构建了包括资源开发、原材料生产、中间产品制造、加工生产、流通消费、循环利用全过程的循环型技术体系。
  技术创新是实现我省持续高速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推动循环经济的关键。无论是提高资源利用率,还是治理环境污染,都需要相应的技术支持。借鉴循环经济实施先进国家的经验,我省要把发展循环经济所需要的关键技术列为科技开发和产业化的优先领域,将推动循环经济相关的科技开发放在优先发展位置,纳入风险基金的投资范围,加大科技创新的投入。集中力量开展循环经济共性技术和核心技术攻关。鼓励产学研相结合,采取多种合作形式,围绕核心企业、产业链接、环境工程、垃圾分类回收、废弃物资源化、清洁生产、资源替代等循环经济关键技术,开展创新性研究。
  五、健全循环经济的评估体系
  什么是循环经济?政府作为推动和引领循环经济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在执政与决策过程中是否把握了循环经济的脉搏,推动循环经济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区域和企业的经济行为是否符合循环经济规律,对区域和城市生态的发展有何影响?这些都牵涉到对推动循环经济的评价问题。因此,要建立符合循环经济原理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相应的综合性的数据统计和信息系统,收集整理经济、资源、环境和人民福利等多方面的信息。通过定期对我省的循环经济状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使决策部门正确了解我省的循环经济发展优势以及阻碍循环经济发展的因素,挖掘发展潜力,明确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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