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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适合广东农村特点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机制》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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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广州市委
  理由:
  一、 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经过多年努力,我省农村地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规模以上工业的污染得到了较好的遏制。但随着农村城镇化、工业化、农业产业化以及城市“退二进三”,在城区环境日益改善的同时,农村环境问题却日益突出。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不仅威胁农村人口的健康,制约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甚至还通过水、大气污染和食品污染等渠道最终危害城市人口的健康。
  二、 农村环境保护体系严重滞后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一) 缺乏对农村环境保护特点的研究。
  由于一向以来,对农村的生态环境关注不够,研究不深,所以难以抓住关键问题,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如对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和农业生产造成的面源污染等三类污染的具体影响程度、作用机制及对不同发展程度的农村需要重点解决的环境问题的了解都不深入,以致难以准确地把握资金投入的方向。
  (二) 缺乏对农村地区环境监测和统计。
  农村(特别是乡、镇和村)环境保护是我省环境保护的薄弱环节,但我省乡镇基本没有形成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这使农村的环境问题难以得到准确及时的反映,影响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资金的投入。如对农业面源污染缺乏系统、可靠的基础资料,对面源污染的组成、面源污染对流域水环境污染的贡献情况等的研究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
  (三) 缺乏对农村的环保规划。
  无论是农村城镇化建设还是农村经济的发展,都没有充分地考虑到环境因素,缺乏科学系统的环保规划。如绝大多数乡镇在工业化进程中忽视了环境规划,乡镇企业在布局上仍然呈现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局面。因此,尽管实施了一系列整治工业污染的行动,但由于企业生存的经济环境、基础条件及管理水平的限制,污染依然严重。城镇发展布局和产业结构不合理,也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居住小区和乡村聚居点人口迅速增加,城市化倾向日益明显,但与城市相对规范的规划、较完善的基础设施相比,居住小区和乡村聚居点在这些方面明显落后,如我省大部分中心镇尚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设施。
  (四) 缺乏针对农村环境污染的政策措施。
  农村环境污染的特点是污染负荷大,涉及范围广,控制难度大,防治任务艰巨。但目前我们的环境管理体系基本是针对城市和重要点源污染的,在解决农村环境问题上适用性不强。同时由于我们在开展农村环保工作中普遍存在重工程,轻制度的现象,使得农村环境治理政策措施滞后于农村现代化进程。
  例如目前对污染物排放实行的总量控制制度只对点源污染的控制有效,对解决面源污染问题的意义不大,对诸多小型的污染监控,也由于成本过高而难以实现。乡镇企业污染治理主要靠临时性的齐抓共管,能够起到经常性作用的制度和机制尚未建立。
  又如对城市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而对农村各类环境污染治理,却没有类似的政策,导致农村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机制难以建立。
  (五) 缺乏对农村科学发展的考核机制。
  由于缺乏对农村科学发展的考核机制,因此不少镇乡选择项目时,只强调眼前和局部利益,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弯路,对企业的违规行为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些项目大多数设备相对落后,产品技术层次不高,因而环境污染严重。近年来,集约化畜禽养殖业又成为新的污染源,在部分地区这种污染甚至已经超过工业污染。而诸如废品回收加工、地下“十五小”企业等也屡屡在农村地区引发严重的社会冲突。
  (六) 缺乏农村基层环保力量。
  农村环境污染具有分散、隐蔽和面积大的特点。而目前我省乡镇环保员大部分是兼职的,村一级没有环保人员,难以满足农村环保工作的现实要求。尤其是对一些环境保护机构成立前,或者是在相应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前就已经存在的“老”企业或者因各种原因不进行环保申报的企业,无牌无证的小型作坊式企业的监管、难以取得预期效果。
  (七) 各部门对环保工作的协作机制有待完善。
  如目前正在开展的生态示范村创建工作包括污水处理、绿化、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河岸整治以及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等多项内容。是一项跨部门的工作。但目前没有发挥多部门合作的特点,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不能很好地把创建工作与各自相关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因而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进展缓慢。
  (八) 农村环保资金匮乏。
  长期以来,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扩散,而农村从财政渠道却几乎得不到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资金,也难以申请到用于专项治理的排污费,使许多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和亟待解决的重大环保工程得不到落实。
  办法:
  一、 开展农村污染情况普查
  建议利用今年全国环境普查活动这一重大机遇,摸清我省农村环境污染的具体影响程度及作用机制,为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提供依据,在宏观政策层面上做到有的放矢。
  二、 制订规划,调整布局
  将农村环境保护体现在有关计划和规划中。在农村城镇化现代化的进程中,规划要充分考虑发展对环境容量的需求,要留有余地。结合村庄建设编制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明确综合整治任务。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环境因素,根据地方优势、行业特色及资源条件,合理制定产业准入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推进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良好的城镇发展和产业结构布局,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在调整优化工业结构的同时,逐步对乡镇企业发展进行布局调整,整合一批工业园区,建成生态工业园区。制定进园的激励机制。以集中供电、供热、供水,集中治污为突破口,以清洁生产为重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引导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生产技术水平,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产业加工深度和产品附加值,重点加快化工、水泥、纺织印染和电镀等重污染行业的生态化转型。
  加强畜禽类养殖业环境管理,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养殖区域格局,积极推行规模化、标准化养殖,遏制农村面源污染和地下水污染加重趋势。
  三、 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
  加强对农村环保问题的研究,逐步建立健全适应农村和小城镇特点和环保工作实际需要的政策,推动农村环保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结合各地实际,按照不同区域自然生态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采取不同的农村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如制定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污染企业、不符合发展规划的企业的退出机制、对生态工业和生态农业的鼓励机制等。
  四、 建立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
  实行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将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各级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抓紧出台完善有关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考核办法,明确任务职责,实施目标考核,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走上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五、 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
  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各方面工作。各级环保、发展改革、农业、建设、卫生、水利、国土、林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联动作用,将日常监督管理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例行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坚决预防和查处破坏环境的违法案例。
  六、 建立基层环保队伍
  积极推进环保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乡镇一级农业系统的环境保护监测部门和村一级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在村民小组设立环境保护联络员,确保乡镇、村环保到边到底,形成反应敏捷、管理高效的运行体制和机制。增加环保人员编制,解决环保执法力量薄弱问题。
  七、 加大农村环保资金投入
  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建议设立农村污染防治专项基金,用于农村污染防治示范项目的建设补助。财政政策逐步向农村环境保护如农村环保重点工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倾斜。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基础体系建设。一方面,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污水管网的建设,完善垃圾场、污水处理厂、截污等治污基础设施。另一方面,加强已建设施的运行效果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在这些基础上,逐步实现区域基础设施共享,不断增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效能。
  八、 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计划
  以生态示范村创建为载体,加大生态建设的工作指导和资金投入力度。以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为引导,一村一策,帮助农村引进无污染和低污染的现代农业,发挥和利用当地优势,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地发展,为其经济良性发展铺平道路,通过推进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等方法扶植生态农业,形成生态示范村的造血功能,从而在源头上遏制农村的工业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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