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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全省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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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汕头市委 杨金耀
 
  社会保障,是个很重要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一个社会的保障体系是否健全,直接牵涉到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及生活安全感,关系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中共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第一次提出了社会保障工作“三个基础”、“三个重点”、“二个补充”的发展新思路。这些重要论述,突出了社会保障各项重点工作和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为我们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动力。
  一、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的必要性
  目前,由于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偏低,导致劳动力在不同统筹区域内流动困难。提高社会保险的统筹层次,将会有力地促进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从而有利于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
  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对发挥社会保险的保障功能,强化基金管理以及推进社会保险改革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统筹层次的提高,企业缴费基数和费率走向统一,特别是基金在全省范围内予以调剂,可缓解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以及企业之间费用负担不均衡的矛盾,使基金抵御大范围风险和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增强,保障功能进一步发挥。
  此外,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可以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弥补市场缺陷,缩小贫富差距。市场的竞争性、效率性必然造成一部分社会群体在资源配置上的弱势和不利地位,扩大贫富差距,造成一部分人基本生活的无保障。社会保障制度弥补市场的缺陷,通过社会财富进行二次分配,实现相对公平,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定。较高的统筹层次有利于解决地区之间、企业之间和个人之间的负担不均和余缺调剂问题,而且,社会保险统筹层次越高,可进行余缺调剂的转移支付的空间愈大,弥补市场缺陷的功能就越强。
  二、广东省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的现状
  目前,广东省社会保险的统筹层次多在市、区(县)级,还未实现省级统筹。由于历史原因,这种低水平的统筹方式导致某些项目的费率在各地差别很大,加剧了地区之间的发展不平衡。另外,由于统筹层次低,基金实力不强,遇到较大风险时很难抵御。而且,这种低层次的统筹方式使得基金不能在更高一级范围内调剂使用,不能平衡各地区间的基金余缺。
  三、提高广东省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的对策
  广东省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不仅必要而且紧迫。在分析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的对策之前,我们有必要确定“统筹”的含义。广义来说,统筹是指统一制度、政策、标准;狭义来说,统筹是指统一费率和待遇水平。我们在以下的对策分析中,根据险种的不同,统筹的含义有时指广义的,有时指狭义的。“十一五”期间,广东省要提高社会统筹层次,一方面取决于制度方面的调整和各地区之间利益的权衡,另一方面取决于领导层决策和有关部门的决心。具体来说:
  1、实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关键是政府要下决心,列入政府工作议程。2005年后,省内有的市实现市级统筹,这为我们在“十一五”期间实行省级统筹奠定了基础。省级统筹要尽早开始,不要等到市级统筹形成稳定的利益格局后再来搞省级统筹,那样改革的成本会加大。一定要顺势而上,尽快实现省级统筹。为此,重点要做好以下两方面的配套工作:
  第一,理顺社会保险的管理体制。现行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比较分散。要实行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所有涉及到的人、事、机构、基金等方面都需要由省里统一管理,这需要实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省级垂直管理。
  第二,为全面提高我省社会保险管理水平和社会保险统筹层次,适应劳动力转移流动中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的需要,我省需要按照社会保障信息化全国性的标准与规范,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建立全省集中式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及时将养老保险费的缴纳、记录、核算、支付以及查询服务等全部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尽快实现全省联网。
  同时,养老保险制度的调整要遵循保证原有养老金权益,同时体现地方差别,有利于劳动力合理流动的原则,我们提出以下思路:
  总的来说,设立省级养老金,统一缴费基数、比例和待遇水平;设立地方性养老金,体现地区差异。具体来说:(1)调整计算全省及各地社平工资的统计口径,计算出新的社平工资。(2)根据收支平衡确定省级养老金缴费比例和待遇水平。(3)原基础养老金(按新社平工资计算)大于省级养老金的统筹区域,差额部分改为地方性养老金,根据不同地区的待遇水平,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主要由地方负责。差额太大的地区,由省财政协助解决。原基础养老金低于省级养老金的统筹区域,不设立地方性养老金。(4)劳动力在不同统筹区域流动时,若在不同统筹区域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领取地方性养老金。未满十五年的,不领取地方性养老金。(5)“中人”(指男性已满45周岁至未满60周岁、女性已满40周岁至未满55周岁)的过渡性养老金仍然由统筹区域负责发放。
  需要说明的是,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只针对基础养老金部分。个人账户基金由省里统一负责营运,收益按资金份额分配到每个人的个人账户,具体的管理工作还是在市县一级,省里的任务是保证基金的安全。
  2、对于失业保险,要果断地实行全省统一费率、统一待遇标准(适当考虑地区差别)的统筹制度。关键要做好失业人员的统计工作,缩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待遇水平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工伤保险目前全省已有多个市出现基金缺口,提高统筹层次,实现省级统筹,不但可以解决这一问题,而且可以降低全省的工伤保险费率。
  3、工伤保险要实行全省统一的工伤认定标准和缴费标准。省里要组织人员,结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制定好工伤保险定点协议,确立和健全适用全省的工伤认定和伤残及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及辅助器具配置标准;尤其是对因公负伤、司机违章肇事受伤等的工伤认定的难点问题亟需从法律和规章上予以明确界定,应尽快出台相关的补充规定或条例。另外,要抓紧制定全省的多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标准(企业浮动费率应与其工伤事故发生率和职业病发病率相挂钩来制定标准),以供各统筹地区参考,其基本原则是在不同行业之间实行差别费率和不同企业之间实行企业的浮动费率(即按照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和职业病风险的不同,规定不同的缴费标准),高风险的、工伤事故发生较多的企业费率相应提高,低风险的、事故少的企业费率要降低。这样可以更好的体现公平,也有利于促使企业改善员工工作条件。
  4、对于医疗保险,在“十一五”期间,要把完善市级统筹当作重点来抓,注重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建立省级医疗保险风险储备金。虽然不搞省级统筹,但需要搞好跨市范围的医保协作,比如异地求医时信息共享等。生育保险因为费率低,可以考虑附加到医疗保险中去。省里要组织人员,结合我省的具体情况,制定明确的生育保险孕产期诊疗项目、生育职工应该享受的具体待遇标准;制定符合实际的更加人性化的生育津贴支付标准和产假标准。 作者系民进汕头市委会副主委、汕头市政协委员、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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