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内监督
2013年11月26日,民进广东省委副主委、监委会主任张波与民进辽宁市监委会主任陆迎一就开展会内监督工作举行座谈。
加强会内监督,是我会巩固自身建设成果、建立政治交接长效机制的客观需要,是有序推进会内民主、增强党派凝聚力的内在要求。会内监督的重点是省、市级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会章、履行职责和执行制度的情况。2009年,省委会在民进省级组织中率先建立监督委员会,自此,监委会围绕领导班子建设和机关建设,特别是作风建设,建章立制、多措并举,在监督内容上不断探索创新,有效地推进会内民主进程,切实推动了广东民进的自身建设。
2014年8月22日,广东、海南民进开展会内监督交流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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