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市级组织专项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民进广东省八届十七次主委会议审议通过)
2018年,民进广东省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主线,在民进中央和中共广东省委的领导下,在省委统战部的关心指导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值此民进广东省八届三次全会召开之际,为进一步总结经验、肯定成绩、鼓励先进,推动广东民进参政党地方组织建设,依据民进广东省委会《关于开展广东民进市级组织会务工作评比的决定》,参照民进中央2018年专项工作评选办法,对民进广州市委会等5个“参政议政工作先进单位”、民进汕头市委会等6个“社会服务工作先进单位”、民进中山市委会等4个“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民进惠州市委会等3个“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民进韶关市委会等2个“电子信息化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民进深圳市委会等2个“参政党理论研究工作先进单位” 进行表彰。
表彰如下:
一、参政议政工作先进单位(5个)
民进广州市委会
民进珠海市委会
民进佛山市委会
民进江门市委会
民进揭阳市委会
二、社会服务工作先进单位(6个)
民进深圳市委会
民进汕头市委会
民进东莞市委会
民进湛江市委会
民进清远市基层委员会
民进河源市基层委员会
三、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4个)
民进广州市委会
民进中山市委会
民进潮州市委会
民进阳江市基层委员会
四、信息工作先进单位(3个)
民进惠州市委会
民进茂名市委会
民进肇庆市委会
五、电子信息化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个)
民进韶关市委会
民进云浮市基层委员会
六、参政党理论研究工作先进单位(2个)
民进深圳市委会
民进梅州市委会
中国民主促进会广东省委员会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