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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做起,集腋成裘,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谈谈对“微公益”活动的认识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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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益”指的是“公共利益”。“微公益”是指从细微的公益事情着手服务社会,体现积少成多,集腋成裘,集小善为大善;强调莫以善小而不为;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为需要的人提供及时和力所能及的支持与帮助,把世界变成美好的人间。微公益是社会公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全民参与,营造全社会关注弱势群体、关注公益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体现为一份善心,一种自觉奉献的生活方式,一种和谐社会扶弱济困的良好社会风尚。近年来“微公益”充分利用了互联网自上而下的大众性、草根性、迅速传播性,真正实现了公益主体的平民化、常态化,推动了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传递了人人皆可公益、人人享受公益的理念,是社会公益事业新的实现形式。

  “微公益”活动的本质是希望通过各种微小的公益慈善活动和载体,诱导和强化社会成员公益意识,引导大家以公益的思维去生活,从而产生“人人付出、社会受益、自己受益”、“我爱人人,人人爱我”的社会效果。虽然你不是千万、亿万富豪,也没有很高的经济收入,但是这并不妨碍你从事公益事业。因为“微公益”活动可以给大家提供一视同仁的平台,将人们自己看似微不足道的奉献与付出,汇集成一股强大的社会动能,为和谐社会建设注入强大的正能量。

  “微公益”具有很强的民间性、利他性、自主性、日常性和生活化的特点。“微公益”慈善主体不是国家机构、也不仅限于高管巨贾,没有大慈善家那种行侠仗义、扶贫济困、扬名立万,登高一呼而万众应和的远大抱负,取而代之的是举手之劳的、轻松的甚至是寓慈善于快乐的低调沉潜的参与方式。“微公益”这种善心付出方式,不张扬、不作秀,只管付出,不求任何回报,默默无闻,只求无愧我心。既符合现代世界慈善事业发展的趋势,如西方流行的“冰桶慈善”,也具有中华民族深厚的慈善文化的根基。比如儒家的“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情怀;墨家的“泛爱”观念;佛家的“普度众生”的期待。然而,正是这种点点滴滴善心善举的汇聚,推动了我国社会慈善事业的进步与发展,实际上也推动了和谐友善、助人为乐的良好、和谐社会氛围的形成;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潜在而深厚、因而也是极其强大的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

  同时,我们也认为,“巨”与“微”也是相对的。从公益慈善的捐献主体来说,对于那些名商巨子而言,可能百万、千万元的捐赠也只是小事一桩,与其事业、个人生活毫发无损;但是对于一个普通的社会公众而言,可能十元、百元的付出,也是需要琢磨一下子的;也可能这个人捐出的是金钱,而那个人付出的却是时间、智慧,是无偿的劳动等等。因此,这种“微公益”的付出不能以金钱的多少来衡量,而应该看到无论大大小小的爱心付出,都是人类美德的体现,都是在为和谐社会建设、为我们的社会风气的优化做贡献。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认为捐助者金额可以有多有少,媒体的宣传也可能力度不同,但凡是奉献者尽心尽力的善心善意,都是无法以价格来计算的,“微公益”“微”而不“微”,与那些巨额捐献者一样,都应该受到同等的尊重。

  民进作为参政党,手中不掌握行政资源和财政资源,会员也少有能拿出巨额资金来从事社会公益活动者,能动员集聚的社会资金也是有限的。因此,推动全会各级组织和会员以“微公益”方式开展社会服务,参与社会文明进程,践行和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本会社会影响力,或许是一种更符合实际、更可持续发展的方式选择。

  当然,作为参政党,我们推动全会以“微公益”方式开展公益性社会服务工作,应该区别于社会上的“微公益”活动。我们认为,这种区别主要就在于,一是党派性。也可以称为政治性。民进是一个参政党,参政党组织的“微公益”社会服务活动,不可避免、也完全应该自觉地体现党派性特点。我们的活动是为了动员广大会员积极参与到社会文明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中国梦的早日实现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同时,参政党成员参与社会服务工作,可以使会员更真切的认识社会,了解国情,帮助我们加深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与理解,增强“三个自信”和“三个认同”,深刻认识参政党的历史责任。二是组织性。区别于现在社会上自发性开展的“微公益”活动,民进组织的“微公益”社会服务公益活动是严密的组织行为。我们固然也鼓励会员个体以个人名义参与各类公益活动,但是作为民进组织推动的“微公益”活动,则必须与民进的社会服务工作相结合,以使这些活动能够成为提升民进作为参政党的社会影响力的重要的行动方式。三是全员性。鼓励全体会员积极参与“微公益”活动,是为了调动会员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的积极性,广大会员参与度越高,对于社会事务越关心,就越能使会员更深入的了解认识社会,激发会员的社会责任感。四是专业性。民进是一个以教育、文化、出版为主要界别的参政党,在这些方面我们具有较大的优势。因此,我们不能舍近求远,弃熟就生,应该发挥优势,在自己熟悉的领域做出更具专业水准的社会服务工作成绩,才能够得到社会更大程度上的认同。当然我们也鼓励其他领域的会员参与自身熟悉领域的社会活动,但是就民进整体上说,要考虑和体现自身优势。这也是基于自身资源和实力的考虑,在具有优势的领域开展社会服务,既符合民进的特色,也能使活动更容易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五是可持续性。任何公益活动的开展,都要考虑其可持续能力。民进“微公益”社会服务工作的开展,结合自身特点,就能够做到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时也才可能把具体的社会服务项目做深做透,做出大品牌和显著成绩来。

  民进要推动“微公益”社会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应当做好五个方面:

  一是加强领导,规范发展,形成“微公益”活动合力。关注社区公益服务是提升增强党派社会影响力与组织凝聚力的重要抓手,也是体现立会宗旨的重要形式。应该高度重视对各级组织开展“微公益”社会服务的组织领导、规划发展,检查督促,形成全会更为强大的“微公益”社会服务合力,为促进民生改善、社会和谐作出应有贡献。

  二是整合力量,强化特色,形成“微公益”社会服务品牌。“微公益”社会服务要进一步彰显我会优势,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强化我会特色,努力把我会现有的各种社会服务品牌擦得更亮,进一步彰显民进的社会影响力。

  三是完善平台,拓宽渠道,扩大“微公益”社会服务的社会参与度。实践证明,“微公益”社会服务平台、尤其是融资平台建设对于社会服务活动开展的成效息息相关。必须珍视、完善现有融资平台,搭建、借用新的融资平台,才能使我会的“微公益”社会服务工作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必须加大力度进行宣传动员,扩大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参与度。

  四是树立典型,广泛宣传,吸引会员深度参与“微公益”社会服务工作。要总结推广各级组织开展“微公益”社会服务的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借鉴发展,扎实推进。运用民进组织系统和会内外媒体把“微公益”社会服务理念宣传到位,吸引广大会员投入到“微公益”活动中去,有钱出钱,献计出力。

  五是规范运作,公开透明,提升“微公益”资金使用的社会公信力。“微公益”也是社会公益事业、慈善事业的一部分。必须公开透明运作,讲求诚信。近年来一些社会慈善机构的行为已经产生极大的不良影响。必须坚决杜绝在民进的 “微公益”社会服务慈善活动中不公开、不透明现象产生。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使用制度、效益评估制度和公示制度、向捐助人报告制度,保障捐助人意愿的落实,保障公益基金或物品取向的明白和使用效益。要以响当当的社会诚信获得社会的广泛认同。

  (作者张效民系民进广东省委副主委、民进深圳市委主委)

作者:张效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