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参政党如何在多党合作事业和推进中国民主政治进步的过程中发挥作用
民主形式是政治民主在实践中,由相关的理念、制度、体制、机制所构成的实现形式。其核心是权力的分配与运行方式,是文化传统和民主化程度的综合反映。直接民主和代议制民主是最基本的两种民主形式。当然对于民主的模式分类方法有很多,从具体的实现民主的手段上来看,民主的形式还可以分为选举表决(比如投票)和参与讨论协商(如政协会议)等。协商民主是指协商主体通过自由平等的公共协商参与决策,求同存异,合作、参与、协商,以最大限度地包容和吸纳各种利益诉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政权构成的形式,又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我国最基本的民主形式,具有代议制民主的基本特征。同时,我国又有着民主协商的传统,特别是有着多党合作的人民政治协商的制度。2006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参政党作为协商民主的主体,如何在多党合作事业和推进中国民主政治进步的过程中发挥作用?
一方面,参政党作为参政议政的主体,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民族负责,对国家负责,对执政党负责,对人民负责。一定要有所作为,充分利用这个平台和机会,将自己看到的问题和收集到的诉求充分表达,参政议政不要有顾虑。说到顾虑,比较常见的现象是,在全国性的参政议政层面和场合,很多人还是敢说的,可能是问题大了似乎就难以明确针对到哪个具体部委或机构,又似乎在全国性会议上说的这些个问题也不能单指哪个具体地方政府。而在基层的参政议政时,很多人会觉得问题提多了或者批评尖锐了像是故意在给政府找茬,或者是跟哪个具体部门过不去。在某些地方,的确已经发生了处理“找茬”人的案例,但这只能算是个案,只能是民主、法治意识还没有同步成熟的一种暂时现象,并不是政治制度设计的初衷。
另一方面,参政议政必须先知政,既要了解国情,也要立足市、地情。不了解国情就会鼠目寸光,不了解巿情就会眼高手低。所反映的问题必须经过深入地调查研究,所收集的诉求必须有一定的代表性。具体到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和载体——提案,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的提案。就地方的情况而言,要多提对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带有普遍意义,落实关系群众利益的提案,不提只从部门或少数人自身利益着想的提案。同时提案既要有分析“病情病因”,又要包括能标本兼治的对策,更不能乱放炮,吸引人眼球、哗众取宠。
参政党的提案、建议和信息等内容涉及国家大政方针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统战工作、民族宗教、劳动人事等方方面面。提案内容的这种广泛性,既可以使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党政部门以外的有关单位,随时随地从提案中获得多方面的信息,了解社情民意,也可以使政治协商日益拓宽和延伸参政议政的领域,加强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畅通社会主义民主渠道,从而使协商民主的参加主体——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上水平更高,影响更大。
以务实调研知政、积极参政议政为抓手,参政党在多党合作事业中发挥的作用才会越来越大。客观上,也是以这越来越大的积极作用促进了中国民主政治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