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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建华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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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建华

  浙江人

  广东民进企业界会员联谊会副会长

  广东宏安信律师事务所主任

  省政协九届特聘委员

  广州市民营企业商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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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宏安信律师事务所(原名广东宏安律师事务所)是由广东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拥有近百名优秀的法律服务人员、现代代的办公场所和设施、规范完善的管理体系,同时拥有自己的网站和学术刊物,是一家现代化的律师事务所。

  一、人员组成

  本所现有律师20人,律师助理及法律辅助人员50余人,并有高级顾问十多名,丰富的人力资源优势成为本所的最大特色。本所的高级法律顾问主要来自原公、检、法系统、国土房地产部门、工商部门、金融系统及工程造价部门的离退休领导干部。因此,我所在提供公司法律服务和代理经济纠纷案件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二、事务所主要业务范围和业绩

  本所是广州市最早开展房地产法律业务服务及房地产按揭法律业务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在业界有良好的信誉和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并与国内各大城市及国外、港澳台相关法律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开展的主要业务有诉讼(民事、房地产、刑事、经济、金融、行政诉讼等)、房地产法律服务(商品房销售前\中\后阶段的法律事项、商品房租赁合同的签署及见证等、物业管理的法律服务等)、按揭(一、二手楼按揭、汽车按揭、个人消费贷款等)、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代办公证、办理律师见证、投资顾问服务、建设工程法律事务咨询及代理、代办工商登记及税务咨询服务、代为处理银行不良资产、破产企业清算服务、代办企业银行融资服务、尽职调查等。

  本所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宗旨,锐意进取,追求卓越,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顾客至上,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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