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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民进高新总支第二支部首次独立组织生活会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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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8月13日下午,珠海民进高新总支第二支部独立组织了一次支部民主生活会,这次民主生活会的形式主要是以一种比较轻松愉快的谈话形式开展,会议由高新总支支委、民进高新总支第二支部主委刘建明组织,高新总支主委陈丽洲,副主委李娟、廖晶遐出席了会议。

  自2012年珠海民进调整组织架构,分别成立7个总支,目前已能非常顺利的开展各项工作。随着各总支会员队伍的逐步壮大,以总支为单位组织各项活动的难度也在增加。因此,在2015年7月3日通过的《中国民主促进会珠海市委员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明确了总支下设支部的具体职责,要求多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各项活动,包括参政议政、组织发展等,充分贴近会员,做好沟通和联络。本次民主生活会就是高新总支第二支部在“条例”实施以来的首次活动。根据“条例”规定,每个支部可设生活委员一名、文体委员一名、信息员若干名,通过协商,确定本支部的生活委员、文体委员分别为程国锋和万桔生,张豹、尹中琪、高玉东、王嵘等其他会员均为信息员。

  陈丽洲强调, “条例”给大家提出了具体要求,让各基层组织更加灵动和活跃,让广大会员的联系更加紧密。希望大家转变观念,适应当前政治格局转变的新常态,不断提高参政议政的水平。他还鼓励大家根据“条例”中第三章组织发展的要求,认真发掘身边优秀的人才并推荐入会,不断努力壮大民进组织的队伍。也为日后民进在参政议政的能力方面得到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次民主生活会,气氛融洽,大家畅所欲言,对支部、总支日后的组织活动及发展方向,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和建议。通过本次活动,大家都对“条例”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同时也对自己的组织有了一个更加清晰的认识,并表示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努力改进,努力提高,用一名民进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

作者:刘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