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于2002年12月30日开通

www.gdmj.org.cn

首页 > 参政议政 > 议政调研

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优势作用

信息来源:民进茂名市委会 时间:2018-07-03
字体: [大] [中] [小]

    精准扶贫是国家制定的大政方针,是为实现2020年全面脱贫而制定的重要决策,现已上升为国家战略,而广东要在2018年提前完成全面脱贫这一目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开展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的支持和参与,政协就是重要力量之一。充分发挥政协桥梁、智库、帮扶、监督等优势作用,对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发挥好政协“桥梁”作用,广泛凝聚社会力量

  政协既是党委政府集中民智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通道,又是凝心聚力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决策的重要平台。充分发挥政协“桥梁”的优势作用,可以助推全社会在扶贫攻坚上同心同向,在决胜全面小康上同力同行。社会力量是扶贫开发的重要生力军,产业扶贫、教育扶贫是造血式、可持续的扶贫,是可以扶到“点子上”和“根子上”的精准扶贫,也是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的优势所在。政协既要切实履职尽责,凝聚各方力量,汇聚群众智慧,更加广泛地增进思想共识,动员社会各界共同为扶贫攻坚想招、一起为脱贫奔康发力;又要及时总结提升各级各地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好模式、好典型,不断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和辐射效应,最广泛地动员各方面的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

  二、发挥好政协“智库”作用,推动精准扶贫工作

  政协要主动履行协商建言新使命,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新胜利。一方面,要把履行职能的着力点放在对推进精准扶贫的研究思考上,放在对困难群众增收致富的对策分析上,放在对扶贫开发工作的进展情况把握上,围绕党委、政府决策重点和工作重心,通盘谋划、选准议题,在立足政协全委全面协商、常委会重点协商、主席会专题协商、专委会对口协商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涉及扶贫开发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体系及重大项目安排,以及牵动全局、事关长远的其他事项进行协商建言。另一方面,也应紧紧围绕基层精准扶贫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推动相关工作决策更富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行性。同时发挥渠道畅通优势,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层面对基层扶贫攻坚的更大支持。

  三、发挥好政协“帮扶”作用,突显委员自身优势

  政协委员来自各行各业,都是业界的精英和骨干,政协要坚持打好助力脱贫攻坚“组合拳”,发挥政协委员各自特长,在精准扶贫中主动作为,各尽其能,协调推动各类扶贫资源精准输送到贫困村、贫困户,逐步形成企业反哺友情帮、领导带头示范帮、界别团体齐心帮、委室定点责任帮、委员着力倾情帮格局。通过向各位政协委员印发倡议书、召开座谈会、个别沟通交流等方式宣传脱贫攻坚的重大意义,号召全体委员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工商界委员要树立抓项目就是抓扶贫的理念,充分发挥联系面广的优势,为招商引资、产业转移、扶贫创业牵线搭桥,拓宽困难群众致富增收渠道,同时把工作重点放在动员界内委员、社会组织、慈善机构、民营企业、扶贫志愿者参与扶贫开发。

  企业界委员要发挥龙头企业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带动作用,坚持把企业发展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扎根农村,投入农业,着重引领、培育、扶持、壮大一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公司(企业)+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电商+贫困户”等模式,培育市场主体、发展实体经济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教育、科技、文体新闻等界别的政协委员把工作重点放到兴办教育、教育均衡、推广科技、文化进村、环境美化、技能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素质培养提高的智力扶贫上。农林界委员要把工作重点放到改变农民生产经营观念、调整种养产业结构、普及实用技术上。医疗卫生界委员要把工作重点放在为困难群众诊病送药、医疗救助、热心服务社会上,齐心“斩穷根”,合力“摘穷帽”。

  四、发挥好政协“监督”作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好政协的“监督”作用,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实,这是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点工作之一。

  (一)创新精准扶贫民主监督机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民主监督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赋予各民主党派的一项政治任务,是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的创新举措,是各民主党派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有益探索,也是助推脱贫攻坚、落实扶贫专项、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农村基层党建的有效措施。认真听取来自民主党派、社会各界对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把指导和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精准扶贫工作的议事日程,通过加强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夯实执政党的群众基础,实现民主监督体现在党委和政府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之前、实施之中、考核之时。政协要把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针对扶贫开发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要通过协商会议、委员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派驻民主监督员等形式进行监督,促进扶贫开发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增强民主监督的实际成效。

  (二)民主监督与服务大局相结合。政协应构建专项扶贫监测网络体系,定期在各级政府网站上发布精准扶贫民主监督工作信息,协商精准扶贫中的重大问题,回应社会关注的脱贫攻坚热点问题,畅通监督渠道,营造良好的精准扶贫民主监督环境。应引导各民主党派、各级政协委员围绕脱贫攻坚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参与“扶贫专项全程参与式监督服务”,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项目审批,到项目实施、验收全过程出智出力。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作用,深入乡村脱贫攻坚第一线,广泛调查研究,访贫问苦,按照“监督寓于服务”的原则,把监督与服务结合进行,既认真监督检查,又积极主动为基层工作部门出主意、想对策,帮助协调、解决精准扶贫工作遇到的问题和难题。不仅要提出扶贫攻坚中“要做什么”,还应提出“怎么做”的实施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民主监督方案,协助各级党委和政府打赢脱贫攻坚硬仗。

  (三)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不受损害。政协要把民主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畅通群众合理诉求的渠道,架起党委、政府与群众联系的桥梁,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要及时发现、及时反馈,及时提出监督整改的意见建议,把群众的“幸福指数”建立在自己的“辛苦指数”之上。同时,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积极推动有关方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把监督检查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巩固和扩大民主监督工作成果。按照同步监督、实时检查、及时处理、群众满意等工作原则,确保脱贫攻坚规划先行,扶贫专项审批、立项、公示等工作程序合法,监督工作靠前,检查工作下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作者:吴姗霞,女,茂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科员,民进茂名市委委员

作者:吴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