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不良分子利用网络投票方式影响各级党委和政府收集民意的真实性
网络问政是网络信息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新型民主形式。它不仅为政府汇聚民智、沟通民意铺设了新的渠道,也为群众参与社会事务提供了途径。
目前各地网络问政常见的具体形式有许多,如:网络调查、网络投票、网上评比等等,以其简捷高效,近年来越来越受到主办单位和人们的青睐。
存在问题:
一是网络投票覆盖面广,有效性难确定。从大的活动,如:近年各地标志性建筑方案评选、十佳教师评选、十大文明家庭评选等等,小到某些商业活动中,为吸引人气,网络投票方式几乎无处不在。但网上投票以其不可核查性(或难于核实)给网上民意调查的真实、准确性带来了问题。
二是网络投票功利性多,被利用机会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平时通过网上投票、网络点击调查方式来了解民情、听取民意,如果作为一种参考,未尝不可;但遇到为了提高群众参与度,网络投票(或网络评选)带有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关系时就要警惕不良分子利用网络投票方式影响民意真实性,如以单纯的网络投票结果为据,结果会有失公允。
三是网络监管手段少,网投作弊容易。网投评选,省事、省时、省费用,但利弊值得思考:评选失真现象容易产生。许多群众(甚至个别候选人)知道网络投票的潜规则,某些人使用不正当的手段,出资委托网投公司,大批量虚假IP,集中式的投票;有的人更是利用网上比比皆是的网络投票软件,进行人为刷票,由于网络作弊含有一定技术性不易被抓,监管存在漏洞。因此在网络这样一个虚拟世界里,社会舆论、民意、民愿往往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为此建议:
一是网络投票评选的形式,要瑾慎采用。目前在网络监管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要慎重采用。目前省市有关主办部门通过网上投票作为评定各类先进人物(集体)等活动日益增多。由于政府职能部门、主办单位碍于人力物力、网络技术所限,尤其涉及经济和政治利益的网络评选,尽可能少用;减少弄虚作假行为的产生,避免因网投作弊导致评选、民意调查失真;听取民意失实;避免各级党委、政府及主办部门因网络投票引起群众公信力降低。
二是票选要多措施并举,形式多样化。建议采用以下的多种评选方法进行综合:方法一:票选。让若干有代表性、高素质的代表人,在熟悉候选人,了解情况和熟悉民意材料的情况下,票选产生结果。方法二:公开推选。主办方召开有代表性的投票人会议,征求民意,公开推选,由具有执行能力的评委会,决定结果。方法三:公开评议。候选人介绍事迹、由评议团当场逐一评议和民主协商,裁定结果。方法四:如要坚持用网络投票形式,网选网投结果只作为参考或者只占总分的极少比例,不能把网络调查、网络评选的结果作为主办单位听取民意的最终结果,更不能轻易作为制定政策、进行某一项决策的依据。
三是加强网络法制宣传,增强法律意识。各票选候选人和网民群众要提高自律意识。一方面要增强守法能力,遵守网络秩序,不参与网投公司的商业投票行为,杜绝他们赖以生存的市场;一方面要提高防骗意识,增强辨别能力。不轻信网投公司承诺,以免经济受损,理性看待网投网选结果。
四是互联网企业要配合,提高网络安全。
不良网站是网投公司的滋生地,网站管理者应加强监督,完善管理、审查机制,严把投票审查关,提高技术处理的科技含量,从源头处拦截;网站从业者应提高精进职业技能和提高职业道德;治理“网络投票的腐败”要取得长效,还有赖于监督部门不断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完善法律法规,根据不同危害和性质,对参与不法网投的候选人(项目)和不法公司采取不同的法律制裁。
五是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要信息公开,增强透明度。
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应及时、迅速公开投票信息,消除人们的疑虑增强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更重要的是,权威部门信息公开机制要贯穿于平时,取得群众和网民的长期信任。
六是各级媒体有担负正确的舆论引导责任。
媒体必须正确看待新时期网络发展带来的网络投票所产生的结果和社会影响,传统媒体应主动介入,利用传统媒体的资源优势和社会公信力,运用事实,及时有效正确的网络调查、评选走向;及时对不良现象进行剖析、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