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塑料袋依旧我行我“塑”
黄守清(民进会员,惠州市第二中学教师,惠城区政协委员)反映,9年前的“六一”是“限塑令”实施的日子。它明确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客观来说,国版“限塑令”实施9年了,成效似乎并不理想,菜场、超市等都在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大超市从中赚得钵满盆满——手拎袋一律收费,连卷袋则以强制消费的方式转嫁到商品价格中,使“限塑令”沦为“卖塑令”!有些超市甚至根本没准备环保袋,想装东西只能买塑料袋,消费者想环保都不行。
“限塑令”落空的背后,不仅会使我们面临白色污染的威胁,而且还会产生看不见的“精神污染”。据有报告指出,目前全球只有14%的塑料包装得到回收,而最终被有效回收的只有10%。很多超薄塑料袋既没有质量安全标识,也没有可降解标识,若被随意丢弃或不经处理进行填埋,可能200年也无法降解,长期残留在土壤中,会对土质和水体造成极大危害。同时对于我们下一代耳濡目染家里的大人购物时总是买塑料袋,将不利于其养成自觉使用环保袋的习惯。因此,与其等到不得不付出惨重代价,不如现在就脚踏实地出硬招,减用、限用塑料袋。
一、加强顶层设计,灵活运用经济手段进行调控
据业内人士分析,与不可降解的塑料袋相比,可降解的购物袋、一次性餐具价格会高出二三倍,因而大部分消费者不愿埋单。市场是理智的,可替代的环保产品与非降解塑料制品之间的价格落差,既影响消费者选择,又导致监管在流通环节的干预和限制作用有限。因此,我国需要加强顶层设计,灵活运用经济手段实施调控,如通过提高生产和销售一次性非降解塑料制品税率、费率,并对可替代产品实施政策补贴、税收优惠等,通过经济手段,设置不同的入市门槛,来调节生产、销售与消费。如在爱尔兰每年要使用14000吨用于购物的塑料袋,为了减少塑料袋的使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爱尔兰采取了一个办法:对塑料袋征税, 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爱尔兰税务部门在前4个月就征得350万欧元税款。而且,这些税款后来用在垃圾管理和其他环境计划上。正是通过这种办法,近年来,爱尔兰不仅有效地控制了“白色垃圾”,还增加了税收,取得了一举两得的效果。
二、细化责任、分工落实、提高“限塑令”执行力
影响国版“限塑令”执行效果的原因在于:一方面所限制的塑料制品在零售领域太广泛,“限塑”涉及商务、质监、工商、环保等多个部门,虽然国家的相关文件大致确定了每个部门的分管内容,但是在具体落实过程中,由谁牵头负责,每个部门该发挥什么作用,各部门之间该如何衔接等问题氶需明确,这样才不会导致像流动摊位“限塑”无人管等局面的出现。另一方面几个塑料袋子罚高了不合理,罚低了还不够执法成本,这些都决定了监管可操性不强。因此,为提高“限塑令”执行力,需要明确处罚细则,监管部门也需要细化责任、分工落实,从生产、销售、使用等多方面联合发力,以确保形成有效的执法合力,促进“限塑”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国民对“白色污染”危害性的认识
塑料袋早已融入生活的方方面面,“弃之不用”并不容易。对“限塑”是一个全社会的事,需要全社会参与。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环保法规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白色污染”危害性的认识,自觉养成不使用、少使用塑料购物袋的习惯。如 ,由基层政府牵头各基层直属单位、社区党员干部组成限塑活动小组深入学校、社区、街道、各商店、村落,向广大群众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性,宣传禁止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的重要意义;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限塑环保袋,同时在各学校、社区拉起了“限塑”宣传标语。引导群众树立节能减排、环保消费、绿色消费理念,鼓励群众“限塑”从我做起,从使用绿色环保袋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