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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法规 加强监管 让悲剧不再重演

信息来源:民进梅州市委会 时间:201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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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自闭少年雷文锋在韶关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异常死亡,引出该中心49天内死亡20人的事件,引发众议。该托养中心除手续不完善,证照不齐全外,还存在托养环境恶劣、高额利润、公职人员参与等乱象。此事除了依法调查相关责任人及违法违规公职人员并追责外,更重要的是要反思多名托养人员之死给我们带来的警示。

  一、建立完善法律法规。目前,被托养的主要有两类人:一类是残疾人员,一类是流浪乞讨人员。前者主要由各地残联委托专门机构来托养;后者主要是各地民政部门下属的救助站委托专门机构来托养。但无论是哪种托养服务,目前仅仅是依靠政策来保障,缺少法律支撑。比如残疾人托养,有《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试行)》和《“十三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计划》;流乞人员托养,有《流浪乞讨人员机构托养工作指南》和《关于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意见》。对特定人群的托养,仅有政策,但其约束力显然不如法律法规。当务之急是建立和完善相关法规,依法依规对托养场所进行管理。

  二、加强相关监管。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强化责任担当,依法依规履职尽责,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对托养机构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不适宜继续开展托养服务的托养机构,要及时终止托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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