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于2002年12月30日开通

www.gdmj.org.cn

首页 > 参政议政 > 议政调研

建议“营改增”允许简易征收或人力成本抵扣

信息来源:民进广州市委会 时间:2016-06-14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减轻企业税负,促进经济发展,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除免税项目外,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统一为6%,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民进广州市委委员、广州卓越教育集团高级副总裁周贵和民进会员、广州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谭凯文指出,由于培训行业不在本次免税试点范围内,实施“营改增”后,大部分培训机构的流转税将从之前的3%上升到6%,税负将会加倍。

  培训行业税负加倍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在培训行业中,人力成本(包括工资奖金、五险一金和福利费)是最主要成本之一,占比达60%,但人力成本不能作为进项抵扣,除非是劳务外包。而培训行业的师资队伍是核心人员,不能通过劳务外包的形式取得;二是场地租赁占比达12%,但目前所租赁的场地都是在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进项税率是5%;目前国内仍存在不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经营者,只能到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率是3%;三是零星采购、差旅费用等也存在无法取得专用发票的情况;同时,作为轻资产运作的教育服务行业,采购固定资产和装修在经营费用所占的比例也是非常小的。鉴于此,“营改增”后,对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培训机构而言,税负将会从3%增加到近6%。以广州卓越教育集团为例,实施“营改增”后,2016年至少增加2400万税负。2015年全国培训产业规模达到4000亿,其中80%左右属于一般纳税人,测算“营改增”前后对比数据,行业将会增加流转税税负46.83亿。

  李克强总理一再强调,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即使财政收入下降,政府也愿意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培训行业所面对的客户是学生,客户不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培训行业所缴纳增值税的税金不会再进行抵扣,增值税已经进入最终消费者环节,并不会给国家增加负担。为此建议:1、对非学历教育(培训)业的一般纳税人参照文化体育业,允许企业选择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或者允许以人工成本进行抵扣。2、对年(连续的12个月)收入额超过500万元的非学历教育(培训)企业允许选择不转为一般纳税人(按小规模纳税人办理)。

  (执笔人:民进广州市委委员、广州卓越教育集团高级副总裁 周贵;民进会员、广州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 谭凯文)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