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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中小学行政级别 深化广东办学体制侧改革创新活力的建议

信息来源:民进汕头市委会 时间:201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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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北京市八一学校,看望慰问师生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总书记对母校的热爱、对教师的尊重、对基础教育的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化办学体制、管理体制、经费投入体制、考试招生及就业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深化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人事薪酬制度、教学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及方式方法等方面的改革,使各级各类教育更加符合教育规律、更加符合人才成长规律。”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今后一个阶段我国教育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

  从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让我们看到,下一步教育发展的方向就是要办符合规律的教育,要符合教育规律、符合青少年学生的成长规律,要回归教育本真本质。

  但如何回归?需要我们认清当前我国教育领域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高度集权、政府包揽过多的“教育行政化”管理体制,严重制约学校的自主发展、妨碍学术水平和教育质量提高。

  一方面现行教育体制行政化日益阻碍着教育的科学健康发展。一味的行政化,导致我们的教育偏离了自身轨道,如此,怎么可能培养出优秀的人才?

  二方面现行教育制度和学校制度的行政化忽视以人为本。这种制度纯粹是长官意志,甚至是升官发财的需要,往往说是政治需要。因固有利益可得,普通中小学里“跑官”甚至 “买官”的现象屡见不鲜。

  三方面现行教育制度层面缺乏内在的合法性及相应的权威性,造成教育危机。由此而产生的教育腐败层出不穷,学术腐败,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师德滑坡,社会上各种乌烟瘴气的风气波及校园。在这种教育氛围下学校怎么可能成为净土,学校怎么安安心心地进行教育教学?教师怎么可能安心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四方面现行教育制度因缺乏可操作性和透明度,造成职称评定中产生乱象。严重污染了基础教育的基本生态,从而严重动摇着基础教育的根基。这种教育腐败乱象损害着纯洁的孩子的灵魂。

  针对这一影响教育健康发展的问题,2010年5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围绕《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特别是治理“教育行政化弊端”,取消学校行政级别已经提了多年,我们至今还没有提出实施时间,公众充满期待,需要推进实质性的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推逼着国家相关配套政策跟进。

  2015年5月4日,教育部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 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行政级别。要求加大政府简政放权力度,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建立规范教育行政审批的管理制度。

  意见提出,加大政府简政放权力度。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建立规范教育行政审批的管理制度。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减少对学校办学行为的行政干预,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规划、财政拨款、标准、信息服务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引导和督促学校规范办学。转变政府职能,严格控制针对各级各类学校的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和检查事项,大幅减少总量。建立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

  据此,我们经过调研之后认为:实施《意见》的关键着眼点在于“管办评分离”,更是引导广东教育体制改革步入深水区,切实解决教育存在的方方面面问题。但要从何时开始实施?怎么实施操作策略?存在哪些阻力?这一连串的疑问,我们必须予以正视。

  笔者认为,寻找教育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习近平总书记已指明路线图,那就是用深化改革的办法,破解当前教育发展的瓶颈制约和突出问题,换言之,就是要稳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使各级各类教育更加科学发展、健康发展,使各级各类教育更加符合人才成长规律,推动教育大国早日变成教育强国。

  由此提出取消中小学行政级别,深化广东教育体制侧改革创新活力的建议:

  一、从中小学试点开始启动“教育去行政化”改革

  教育实施改革必须权衡“知易行难”。尤其是教育“去行政化”的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但首先应当将这一改革提到议事日程,使它进入实践层面和操作程序,而不是停留于纸上谈兵。广东教育领域应当借鉴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坚持体制改革优先,不失时机地推动以制度变革为中心的实质性的教育改革。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元年,广东要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抓住时机,率先启动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去行政化改革”,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根据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选择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重大改革试点”的要求,选好试点实验区和试点改革的学校。如果广东每个区县各有1所中小学进行改革试点,那就是一个相当可观的规模,必定产生丰富多彩的改革实践。并通过试点的逐渐扩大,广东用五年左右的时间率先完成“教育去行政化”这一改革,是完全可能的。

  二、要坚定、有序地推进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改革

  为使有效的试点实验区有序开展工作,应借鉴需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要给予相应的政策保障,即授予实验区和试点学校改革的“特权”。

  中小学取消行政级别后,实行校长职级制,按照校长的能力确定其职级和待遇;同时,校长的管理由组织部移交教育局。山东省潍坊市实行这一改革已经数年,取得了明显效果,校长不再热衷于做官,而更为关注学校的发展和自身的专业化发展,值得广东借鉴。深圳已也着手校长职级制的改革,期待其创新经验能引领改革活力。

  三、实施“教育去行政化”改革,应处理好政府与学校的关系

  1983年,胡耀邦同志对深圳的批示“新事新办、特事特办,立场不变,方法全新”,就体现了这种改革精神。只有这样,才能使这些地区、学校成为新的教育制度、教育模式的生长点,而不是使各种新生事物被“掐死在摇篮中”。

  因此,推进广东“教育去行政化”改革,就是要让学校回归教育本位,按教育规律办学,排除外部和内部因素对教育的干扰和制约,让学校回归本色。

  一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学校的关系。改变政府把学校当作下属行政机构来管理,改变“统、包、管”模式,转变政府角色。对于基础教育,政府教育部门的责任主要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依法保障对学校的投入,解决学校办学条件简陋、师资素质不高、发展不均衡等问题。二方面监督学校依法办学,尤其是政府部门要带头依法示范,不得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直接干预学校的办学,动辄用行政权力,对学校指手画脚。

  二要理顺学校内部的各种关系。学校管理不能行政化,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实行符合教育本质要求的管理模式,充分尊重教师的意见,集中教师的智慧。对于基础教育而言,学校的民主管理,主要是指教职工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并参加学校的管理活动。学校的民主管理,就是集中广大教职工的智慧来管理学校;就是在学校内部坚持社会主义民主,保障教职工有参与管理学校的权利,有监督学校各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使教职工真正成为学校的主人。

  三要依法强化学校管理。教育去行政化,应当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让学校从只对上负责变为既对上负责又对下负责,变以往的注重追求政绩为追求教育本质和宗旨,让学校回归教育本位。

  四要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教育去行政化,应当“全面深化改革”,一是必须推进学校治理权力的再分配,从单一向度的行政治理,走向多向度、多维度的合作治理。二是必须致力于提高学校管理效能,让人人成为自主管理体。三是必须致力于解放人的创造力,让专业的人从事专业的事。才能实现教育现代化发展的目标。

  五要改革学校办学质量综合的评价制度。“教育去行政化”改革,要相应配套推进中高考改革,把招生自主权还给学校,这是教育去行政化的重头戏。要加快中考制度改革,把招生自主权还给高中,同时建立对中小学校教育质量的综合评价制度,对学校的评价不光看升学率,而是综合学生的身心健康等因素进行评价。

  当前,应试教育方式的普遍存在,片面拼升学率,拼重点大学率,究其根本原因,是评价机制没有根本改变,就是用分数、高考来衡量。这种导向有其不合理、不科学的一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真刀真枪地改变我们的中高考录取方式,落实综合素质评价。

  教育改革重要的目的是要培养创新人才。创新涉及各个行业,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通过中小学校教育质量的综合评价制度改革,能使老师用创新的教学理念,丰厚的知识积累,丰富的教学经验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尤其要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根据学生自身特点、时代发展的特点创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培养出更多更好能够满足党、国家、人民、时代需要的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作者:黄锐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