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对民进广东省委《关于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案做出答复
2015年5月15日,广东省司法厅对民进广东省委提交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的第20150027号《关于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案做出了答复意见。
答复具体如下:省司法厅表示高度重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同时表示将认真做好《提案》办理工作,(一)专门召开工作协调会。(二)明确分工和时间安排。最后重点对提案中反映问题给出了具体的办理意见。
对此提案答复,民进省委表示提案提出后,引起社会广泛的反响,主办单位司法厅高度重视,组织协调13家单位参与办理提案,针对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逐项研究,逐项规划、逐项落实,有力推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的开展,确保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提案的提出和办理,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了对保障律师执行权利的共识,并辐射全国,引起全国司法界、知识界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重视,并推动全国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对此提案的办理,民进广东省委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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