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于2002年12月30日开通

www.gdmj.org.cn

首页 > 参政议政 > 议政成果

广东省财政厅对省民进20200496号提案作出答复

信息来源:民进广东省委会参工处 时间:2020-06-12
字体: [大] [中] [小]

  2020年5月27日,广东省财政厅对民进广东省委会提交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496号《关于深化粤港澳大湾区会计专业人士交流合作的提案》作出答复。

  为进一步做好提案答复工作,省财政厅会计处负责人同志于5月22日专门走访省民进机关与提案负责人、执笔人等协商提案答复问题。经沟通协调后,办理单位省财政厅吸纳省民进提出的修改完善建议,再综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和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单位意见,作出了答复。

  省财政厅在答复中认为省民进提出的建议具有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办理单位非常重视,结合目前实际,经反复研究论证,对提案中提到的关于“放宽港澳地区会计师每年须在内地居留不少于六个月的限制性规定”及“适度放宽会计师事务所控制权”问题,关于参照有关做法,授权、协调相关机构进行法治建设,“放宽财政部《暂行办法》中的其他专业资格合伙人的范围”问题,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可在会计师专业资格认证方面设立共同的认证机构来处理跨境认证事务,试行‘一试三证’”问题,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内的高校课程上增设湾区各区域现行财会、税务法规的基础普及课程” “鼓励更多粤港澳大湾区内专业服务企业为在校的会计专业的大学生提供跨区实习的机会”问题,关于“在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专业服务信息发布平台,方便区内企业寻求适合的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问题等逐条进行回复。

  省财政厅表示感谢省民进对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未来继续提出意见和建议。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