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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对省民进第20180013号提案做出答复

信息来源:民进广东省委会参工处 时间:201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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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7月2日,广东省水利厅对民进广东省委会提交广东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的第20180013号《关于对我省小水电实施绿色环保改造的建议》做出了答复意见。

  广东省水利厅认为民进广东省委会第20180013号《关于对我省小水电实施绿色环保改造的建议》紧贴我省小水电的现状、实际,着眼于推动我省小水电绿色发展,包括创建绿色小水电站、对生态保护区内问题小水电进行整治、对现有小水电开展升级改造、实施阶梯电价、兼并重组水电站推动梯级协作等建议,对我省小水电绿色环保改造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广东省水利厅综合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法制办、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和林业厅等单位意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答复:

  我省小水电行业主管部门将继续严格控制新建小水电,加强对现有电站的管理,通过改造升级、规范管理、优化调度和淘汰退出等措施,逐步实现绿色小水电发展。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省水利厅转发了《水利部关于推进绿色小水电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关于开展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工作的通知》和《绿色小水电评价标准》等文件,对我省绿色小水电发展工作进行部署,编制了《广东省绿色小水电发展行动计划》,提出了小水电绿色发展的总体思路、政策和措施,推动广东小水电发展转型升级。水利厅还对《关于对我省小水电实施绿色环保改造的建议》提案中的各条建议一一做了细致答复。

  对此提案答复,省民进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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