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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对民进广东省委会提案做出答复

信息来源:民进广东省委会参工处 时间:2018-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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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7月1日,广东省财政厅对民进广东省委会提交广东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的第20180019号《关于建立评价机制 完善监管体系 提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效能的提案》做出了答复意见。

  省财政厅从六个方面进行了答复:一是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修订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近年来,财政部陆续出台了一些新的制度文件,提出了一些新的工作要求。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2014年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粤府办〔2014〕33号)的一些条款已不完全符合国家的政策要求和改革的发展方向,一些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完善。2018年省财政厅将提请省政府对粤府办〔2014〕33号文进行修订,对于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要求将更加清晰规范;二是持续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发布,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监管。省财政厅依托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建立了广东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有利于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和社会公众查询相关信息。后续将出台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信息公开行为;三是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指导部门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目录。省财政厅计划结合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推动部门落实《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粤财行〔2015〕276号)文件要求,逐步建立部门项目目录并不断完善;四是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鼓励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通过系列财政政策,要求各地各单位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能力方面的优势,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顺应公共服务需求、促进公共服务供需衔接方面的积极作用,逐步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五是强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评价,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制度。省财政厅将依据财政部出台的意见,结合我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际,构建我省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建立健全评价指标体系,就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的必要性、规范性、效益型和可持续性开展有效评价,尝试探索创新评价形式、评价方法、评价路径,提高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六是完善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构筑社会组织信用体系数据基础。省民政厅将完善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构建覆盖全省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的信息化系统和社会组织大数据管理模式,为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社会组织法人数据支撑。

  最后,省财政厅表示衷心感谢民进广东省委会对我省财政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对此提案办理和答复,省民进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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