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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民进广东省委会提案做出答复

信息来源:民进广东省委会参工处 时间:201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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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6月12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民进广东省委会提交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030号《关于加快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大力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的提案》,做出了答复意见。

  答复函中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投融资体制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来相继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18年印发《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3号),明确提出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在一定领域、区域内探索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2017年省发展改革委选取了惠州市、江门市、广州市南沙区、佛山市南海区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同时,为支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省有关部门积极转变职能,创新服务管理方式。省工商局加强信用监管,建设运行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公开全省市场主体工商信用信息,大力推进“全国一张网”建设,实现工商部门登记信息“双告知”以及经营异常名录等信用惩戒信息实时交换;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严格执行企业投资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对负面清单以外的项目一律实行告知性备案,建立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监测系统,对项目备案、建设进度等环节全流程监测管理。

  省发展改革委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问题导向,坚持开门搞改革,在深入调研、充分听取省有关部门和企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少、办理最快、服务最优”改革实施方案》,推出包括承诺制改革在内的十二项改革举措,努力将我省打造为全国“审批最少、办理最快、服务最优”投资环境和营商环境地区之一。

  最后,诚挚感谢民进省委会对广东省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支持。

  对此提案办理和答复,省民进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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