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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对民进广东省委会“关于我省古村落活态保护的提案”作出答复

信息来源:民进广东省委会参工处 时间: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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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2月13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民进广东省委会提交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的第2017007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古村落活态保护的提案》作出了答复意见。“关于对我省古村落的保护和利用”系列提案由刘日知副主席督办,住建厅主办,会同省编办、文化厅、财政厅、教育厅和省府法制办等省直有关部门,合力推进提案办理工作。具体答复如下:

  1.该提案具有重大的现实和深远意义,对我省进一步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和指导作用。提案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我省传统村落及村落文化的保护与活化利用面临的严峻形势,指出了目前我省传统村落保护意识不足,保护利用、活化与传承仍不尽人意,保护政策措施不建全,专项保护经费使用、保护规划和保护人才缺乏统筹,个别地方旅游开发过度等,使不少承载着乡土文化和历史记忆的传统村落面临着被破坏甚至消亡的危险,加快传统村落保护已刻不容缓。

  2.所提建议和意见切实可行。提案在对加强我省传统村落保护的必要性和有利条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阐述了传统村落保护的理念和原则,提出了加强保护意识,建立健全法律保护制度;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保护资金支持力度,制定相关政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科学规划管理,实施村落多元保护和利用,重视活化保护利用,避免“空心化”等方面的建议。这些建议科学合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为我省下一步做好传统村落保护的各项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参考。

  提案各办理单位高度重视,齐心协力,积极推进提案办理工作,组织召开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积极沟通,科学制定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开展专题座谈会。扎实推进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各项工作:完善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名录,进一步完善传统村落规划编制和实施,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广泛开展历史文化宣传工作,强化保护工作动态信息监管,依托项目建设推动活化利用,规划了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对此提案答复,民进广东省委会表示满意。此提案办理,经省政协刘日知副主席亲自督办,各有关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积极主动配合,在各方高度重视下,进行了一系列深入调查、研讨,措施制订与落实工作。对此,民进广东省委会表示真诚感谢,并希望督查落实后继续保持良好沟通,并对落实好的单位与部门给予表彰。

作者:张灵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