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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民进广东省委《关于促进我省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提案》做出答复

信息来源:民进广东省委会参工处 时间:201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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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8月1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民进广东省委提交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的第20150029号《关于促进我省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提案》做出了答复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收到提案后多次组织学习研究,认为省民进所提提案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合我省实际,针对性较强,体现了民主党派建言献策的能力和水平,反映了社会各界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和希望。提案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引发深思,特别是明确混合所有制改革分类推进机制、力促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优势互补合作等,对省国资委下步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很好启发作用,表示将在国有企业改革推进的具体措施中予以研究吸纳,并融入改革的系统设计和把握。

  省国资委在以下几方面对提案进行了答复:一、关于尽快健全我省国有企业的基础信息数据库。二、关于建立明确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目标与改革推进机制分类体系。三、关于竞争性行业内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地方政府负债管理要统筹协调。四、关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力促国企与民营优势互补合作。

  对此提案答复,民进广东省委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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