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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全会专门研究社会和谐 彰显中南海大手笔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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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9月05日 10:53:18  来源:瞭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又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
  党的十六届六次中央全会召开在即,而主要议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中共中央以中央全会这样仅次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并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的很高会议规格,来全面、系统解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这给党内外和国内外都传递了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信息,那就是党充满自信地大踏步地沿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道路,把全体人民最广泛地团结起来,把各方面力量最大限度地凝聚起来,共同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而奋斗。
  每年的中央全会内容总是十分重要和备受关注的,但今年的议题却是过去所未曾有过的。从1982年党的十二大算起,至今历经五个届次、多达35次中央全会中,主要讨论经济事务的有 15次、政治事务3次,文化事务2次,党的建设15次(包括选举中央领导机构、准备提交下届代表大会文件草案等)。唯独这次内容是专门研究社会事务,确切地说是社会发展及相关的社会建设与管理。而且以社会和谐的传神之题,更给人们以亲和与凝聚的特别感受。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认为,这次会议将使执政党获得更大的政治主动,使党可以高屋建瓴、势如破竹,让全党上下,进而影响广大人民,既积极努力,又从容不迫地应对经济社会发展诸多问题,努力在实践中显出执政党和国家遇繁若一、举重若轻的非凡能力。
  作为前奏的中央集体学习研讨
  党的十六大报告在阐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时指出,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就是要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如此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一个重要目标明确提出,这在党的历次代表大会报告中是第一次。
  十六届四中全会更进一步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要求全党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的位置。五中全会在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建议中,又对和谐社会建设作出全面、具体安排。与四中、五中全会有所不同的是,六中全会将是首次通过有关加强社会和谐建设的总体决定。
  社会和谐任务的提出、展开和深化,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比较有代表性或具标志性的活动及大事主要有:
  第一,四中全会之后,中央领导集体学习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专题研讨,胡锦涛同志发表了关于和谐社会专门讲话;
  第二,2005年春夏之交的全国性的调查研究,一些省市依据自身具体情况,率先出台一批构建和谐社会的措施,包括提出和谐城市、平安社区口号。同年秋天五中全会举行,结合讨论“十一五”规划,构建和谐社会行动加快;
  第三,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包括中央、省、市党政机关及党的各类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加大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力度,促进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舆论氛围与政策落实;
  第四,2006年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施“十一五”规划,包括中央常委出行各地,全国有计划地再次开展调查研究,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听取意见,为六中全会作重要准备。
  如果说四中全会是提出任务,还属动员性质;那么,2005年2月中央政治局第20次集体学习和由中央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则是实质性地研究构建和谐社会理论与实践问题的重要开始。
  2005年2月19日至2 月25日共7天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就其主题及影响而言,都是我们党的历史上一次开创性的战略研讨。胡锦涛同志在开班式上发表长篇讲话,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深刻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怎样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问题。同时,中央有关部门包括中宣部、政法委等单位共五人先后作了相关专题报告。其中有半天时间组织参观国防大学,其用意显然是把构建和谐社会同加强国防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统一联系起来,同时又在党内高层领导干部中要求用主要精力做好国内工作,尤其是以和谐为目标的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
  事实上,研讨班开班后第三天,中央政治局依例于2月21日上午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文件,下午进行集体学习,内容安排的正是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样就把政治局的集体学习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连成一气,互为照应。这在过去是没有过的,可说是又开了一个先例。胡锦涛同志在主持政治局学习时强调,要加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着力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领,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这样在三天内连续两次讲话,把同一的社会和谐问题推到了新高点。
  从历史的角度回顾这次包括中央政治局全体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近二百余人的专题研讨,无论从内容、组织到成果,都显示出绝非寻常。
  走上社会宏观调控机制新路
  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实际是全党构建和谐行动的先声。这项集体研讨的重要特点和优点是,并不停留于简单地理解社会和谐这个新的概念,而是把它跃升为在实践基础上的科学认知,进而确立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基本原理的正确把握和自觉运用。
  按照这个原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按照这个原理,和谐社会内涵将定格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六项特征,既含社会关系的和谐,也含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按照这个原理,和谐与不和谐相互之间消长起伏贯穿于整个和谐社会建设始终,要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在卓有成效地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前进;按照这个原理,构建和谐社会是个长期历史发展过程,是目标和过程的统一,既要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之中,又要有步骤、分阶段,一步一个脚印加以实现。
  胡锦涛同志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新的重大课题,很多问题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因此,他向领导干部曾提出了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九大课题,成为后来几年理论、政策、工作研究的提要,也是后来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其他相关会议作好准备的参考。
  在2004年春夏之交启动了具有基础性质的部分地方和全国范围的三项调查研究,即社会结构发展变化、社会利益关系发展变化和社会稳定工作发展变化的调查研究的同时,在学术界和有关专业人员中,也加强了古今中外社会建设理论、各种类型社会管理规律的研究,尤其是组织了一系列涉及政策、法律、体制的课题研究,社会和谐研究一时成为显学。在城乡、区域、人口、阶层、组织、就业结构方面、人民内部各种矛盾利益关系方面乃至包括民生、教育等公共安全、公共事业等方面都陆续产生了一些有重大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此外,新闻媒体也透过自己特有的视点、方式和渠道发出有关构建和谐社会的信息,包括正面或负面乃至揭露、批判性的,都造成了有利的社会舆论环境。
  一方面是调查研究、另一方面是积极实践。如果把专题调研和实际建树联系起来,就会发现在各项工作千头万绪中,实际上存在两条线索:第一,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第二,始终关注建立长效社会管理体制。
  把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和创新作为突出重要方面,这是我们党近年来一系列构建和谐社会努力的显著特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发挥社会管理制度的保障效力。经验证明:一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二要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三要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经验还证明了从省、市、县到乡(镇)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改善公共服务质量,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我们的最终目标,是要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管理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从而形成对全社会进行有效覆盖和全面管理的体系。
  与此同时,着力解决事关全局、事关人民实际利益的紧迫问题。以全党性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把“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二者结合起来,从中央常委、中央党政领导机关做起,身体力行,率先示范,带动各级机关、事业、企业及全体党员,使先进性教育活动确实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胡锦涛同志强调,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存在的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问题,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他还多次在不同场合提出了就业再就业、扶贫开发、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养老保险、生产安全、调节分配等要求。直到2005年末2006年初,为抓好先进性教育促进社会和谐,他再一次提出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扎扎实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在这段时间中,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发出文件,涉及构建和谐社会的政策制度环境。如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等都是证明。
  纳于“十一五”规划的实际行动
  成熟的理论与方略是和成熟的实践与经验相对应的。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在这个看似有很强政治性质的议题中,却实在地包含着太多关于人们就业、收入、住房、治病、分配等物质经济利益和人的素质、情感、道德等深重文化蕴含的内容。其实,它是广义上的社会问题及其治理林林总总的概括。
  相对四中全会及其之后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理论阐明而言,2005年10月的五中全会则是从理论层面跃进于策划层面,使构建和谐社会更具实践的性质。五中全会关于“十一五”规划建议文本,突破了过去计划体制中的单纯经济发展范畴,而把社会建设目标纳入整体规划之中,至此,和谐社会建设不仅是个大的目标方向,更是一个扎实推进的系统工程。
  五中全会事实上是一个重要转折点。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专门列有一章社会和谐内容。全篇虽无我们习惯上的那些类似经济工作的量化指标,但从社会规划指导角度而言,却有统一的务实性的明确任务。
  事实说明,我们沿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道路已经迈出了坚实的最重要的几步。总的说,和谐社会概念提出两年间,是坚持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一系列战略决策的两年;是按照促进社会和谐要求,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两年。在这两年中,就全局而言,对于社会情况调查研究没有停止、解决群众实际利益问题没有中断、健全完善社会管理机制没有放松,因而使我们获得了进一步的有效促进和维护社会和谐的条件与前提。
  当然,无须讳言,我们同时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尤其是在一些地方或领域中,工作不落实,发展不平衡。按照党中央所提出的理论更加完备、工作更有成效的要求,依然有相当大的距离。六中全会正是在这样比较有利条件同时又须抓紧工作的时刻提上了日程。
  促进和维护社会和谐是长期的战略任务
  社会和谐问题提出的本身就包含着问题解决的因素,就孕育着从科学理论上予以阐明和在实际工作中获得成效的可能。
  如果把构建和谐比作是鸿篇巨制的文章,那么四中全会是开始,六中全会则将达到迄今为止从认识到经验、从理论到实践相对成熟的较佳境界。
  党的十六大所产生的十六届中央,在二、四、六次全会中,已先后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还将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决定,再加上三次全会所通过的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决定,可以说是从经济、政治(含文化)到社会,囊括了新世纪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全盘问题,事实上造成了一个整体推进良好态势。在这个意义上,或可认为六中全会是一次集大成的历史性的会议。
  我们党刚刚隆重庆祝了党的诞生85周年,再过不长时间,还要纪念建国57周年,也是党执政57周年。这个时候召开六中全会,把促进和维护社会和谐向前大大推进一步,这是具有历史标记、意味深邃隽永的一桩大事,理所当然在党内外有许多的期待,国际社会也会给予很大关注。
  胡锦涛同志在今年庆祝“七一”讲话中,以一种特殊方式明确无误地传出了加强社会和谐的重要信息。他宣布了促进和维护社会和谐的最新动员口号,要求各级党组织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首都观察家们还注意到他在这次讲话中,事实上作出了包括以下五项内容的郑重承诺:
  --抓紧完善利益协调机制,努力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推动社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充分激发各方面的创造活力;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营造安定团结、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组织和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切实做好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工作。
  上述承诺加上其它不同形式承诺以及已办、正办或将要办的事情,无疑都是广大人民所热诚期望和竭诚拥护的。我们相信,六中全会决定将是具有战略性、前瞻性、进一步推进和维护社会和谐的决定,是坚持科学求实精神,既满怀激情、积极主动,又沉着冷静、从容不迫的决定。
  当然,对建设和谐社会,我们不能设想毕其功于一役。对当前中国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些问题,还要经过一个认识过程,这个认识过程还将是长期的。因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不会是一次完成的,而且也不是只有少数人认识了就可以解决问题的。需要不断深化认识、需要我们党的多数乃至人民中的多数都认识和理解了,才能大家一起动手,才会同心同德把我们的事情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集20余年来的经验,包括十六大以来最新经验证明,宁可把困难想得多一点,因而把时间想得长一点更好,这样我们就会更加主动、更加从容不迫。
  (作者:叶笃初 为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党建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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