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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在改革和发展中构建和谐社会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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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江门市委员会 胡帆
 
  经过二十多年改革开放的实践,我国已经进入到复杂而艰难的社会转型时期。一般说来,转型时期既可以成为加快社会经济发展的宝贵阶段,也可能成为社会矛盾积聚爆发的高危时期。在这样一个跨越式发展的时代,每一次重大的社会变革,都会引发社会成员对变革中的社会结构形成重新定位和法理诉求。从当前我国社会发展的情况来看,一方面,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显著、人民获得总体实惠最多的时期;另一方面,这也是利益关系深刻调整、社会矛盾快速积聚的时期。在此情况下,社会的稳定、和谐开始遭遇重大的挑战和考验,构建和谐社会的紧迫性日益显现,并且成为执政党重要的历史使命。
  当前,社会上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实际上是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矛盾的综合反映。稳定是表象,表象下面隐藏着的是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尤其值得关注。
  第一、由于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社会矛盾日渐积累。今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已经触动了原有的利益系统,社会不同的利益主体随之出现,利益多元化的格局逐步形成。在此过程中,利益的分化必然带来个体权利意识的觉醒,权利意识的树立终将导致对应的政治诉求。并且,由于我国目前正处在体制转换、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过程中,新困难和旧问题交织在一起,不同社会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开始逐步出现并成为影响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重大因素。虽然当前凸显的社会矛盾,是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人民内部矛盾,但它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协调发展。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在利益关系调整过程中所出现的收入差距逐渐拉大的现象,更是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协调发展。从国际上衡量收入差距通用的基尼系数来看,我国的基尼系数由改革开放前的0.25左右,上升到八十年代中期的0.35左右,再上升到九十年代后期以来的0.45左右,表明在短短的二十年时间里,我国收入分配状况从过于平均的状态,经由收入差距合理拉大的阶段,迅速滑向收入差距过大的不合理阶段。在短期内形成这样快速的变化是值得忧虑的。由于基尼系数的扩大,社会弱势群体的问题开始凸显。农村贫困人口的反弹伴随着城镇下岗、失业人口的递增,构成社会协调发展的直接危险。
  第二、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逐步形成了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组成的社会结构。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其中阶层的变化是中国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的最核心内容。表现为:一方面,新的社会阶层开始出现。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等(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研究”课题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逐渐浮出水面;另一方面,原有的社会阶层开始出现了新的变化。如产业工人阶层中,大批非公有制企业和乡镇企业的职工,以及进城农民工等成为工人队伍的新成员。此外些变化一方面使阶级基础增强、群众基础扩大,另一方面,阶级、阶层之间在根本利益一致前提下的利益矛盾凸显。党只有适应这些新的变化,处理好这种变化所带来的一系列矛盾和问题,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才能真正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从而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更好地实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振兴中华这一我党执政的伟大历史任务。
  要实现社会阶层之间的和谐。“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自从原始社会解体以后,人类就出现不同的利益群体,不同的阶级、阶层。财富占有上的悬殊,带来阶级、阶层之间的不和谐,甚至尖锐对立。在我国,不可调和的两大敌对阶级已基本消失。没有根本利益冲突何必要开展你死我活的斗争?所有的中国人都可能成为共和国的劳动者、建设者,起码也是爱国者。近20年来,中国社会中不同阶层因在改革过程中所处的位置和所扮演的角色不同,出现了分化和组合。新的利益群体的出现,也必然会使各阶层在维护自身既得利益和预期利益的过程中产生各种矛盾。这些矛盾如何解决才能达到社会阶层结构的和谐,是个需要仔细思考的问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多种分配方式的并存,人民内部会逐渐形成不同的社会阶层和多种利益群体。这种人民内部的不同阶层和利益群体,会产生新的阶层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
  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和利益诉求。当前,要建立以利益调节为核心的社会整合机制,建立规范的对话和协商机制,引导各个利益群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处理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国际经验表明,群众团体、利益集团等社会组织作为公众利益的重要代表,比公众个人具有更强的政治表达能力。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在改革和发展中构建。
  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是稳定的社会。
  协调社会利益关系,扩大我们党执政的社会基础。
  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必须从战略高度加以规划、从理论层面系统阐释、从实践角度全面推进。
  协调社会利益、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稳定、尽可能地扩大执政的群众基础,从而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和系统工程。
  随着经济发展和改革深化,我国的经济体制已经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巨大变化。相比而言,社会管理体制不能很好地与经济发展相适应,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要求。这些年来有的地方血吸虫病等疫病死灰复燃,艾滋病、吸毒等现象呈现蔓延之势,特别是2003年发生的SARS事件,2004年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发生的水灾等,已经给了我们许多深刻的教训。
  法治社会最主要的任务,是对政府官员的权力进行约束。坦率地讲,之所以有那么多的社会不和谐,很大程度上是权力没有得到有力约束所致。只有政府官员的权力得到制度性的约束,才能催生出公民意识与真正的公民社会,才能达成和谐。
  要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就要主动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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