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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执政党和参政党的共同使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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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广州市委 傅 荣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顺应了时代要求、符合中国国情需要、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崇高任务,也是我们民主党派参政党的历史使命。因为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事业中,执政党和参政党的思想基础、社会基础、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是一致的。这就是:以人为本、民主法治、科学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朴实的思想基础;民族团结、汇聚人心、凝聚力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广泛的社会基础;多党合作、参政议政、政治协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扎实的政治基础;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体现民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
  一、以人为本、民主法治、科学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朴实的思想基础
  1、以人为本。和谐社会,是人们对社会发展人性化要求的最真切、最具体的体现。在党的领导下,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基础已经具备,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基础已经形成,那就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我国以人为本的文化基础非常深厚,传统文化中有以人际关系和谐、群体和谐、天人和谐的和谐社会要素,还受西方启蒙思想中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自由、博爱、人权的和谐社会要素的影响,胡总书记提倡的“八荣八耻”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强大的精神能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有了飞跃发展,为人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物质基础。
  2、民主法治。和谐社会的首要标志是安定有序。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完善,国际社会的外部环境的改变都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条件。
  3、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要构建和谐社会,实践科学发展观,促使整个社会经济的持续、和谐进步。首先需要找出社会存在的不和谐因素,改善不和谐的社会现实,并从这种“社会存在”和“社会现实”中去探索和把握人的自然性和社会性,去探索和把握社会的渐进性和人化性,去探索和把握自然与社会、群体与个人的变化与效应;构建和谐社会,要凝聚执政党和参政党的合力,发挥其作用,促进社会的不断发展,促进人类的健康进步。社会和谐是执政党和参政党“不懈奋斗的目标”和“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的新认识,反映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和谐社会理念的确立,标志着中国在经过近30年改革开放的探索后,终于有了一个能够应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中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的科学理念。
  二、民族团结、汇聚人心、凝聚力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广泛的社会基础
  1、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为民族团结、安定繁荣、文明进步作贡献。构建和谐社会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民族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56个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民族团结、安定繁荣、文明进步是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民族和谐就是要真正形成“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血肉联系。衡量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和谐、进步的程度,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看这个国家的民族是不是安定团结、是不是和睦相处。胡锦涛同志指出:“历史和现实,国外和国内的大量事实告诉我们,一个国家,没有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就没有社会安定团结、国家繁荣昌盛。”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少数民族生活的地区经济和文化相对落后,要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发扬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加快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现阶段也存在着民族矛盾、宗教矛盾。而且,由于境外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的存在和影响,导致民族问题更加错综复杂。因此,民族团结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们能否实现社会和谐。
  2、各党各派、海内海外、知识阶层,为爱国统一战线的团结联合作贡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爱国统一战线义不容辞的责任。爱国统一战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不可替代的作用。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统一战线联系各党各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和各界人士,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可以发挥重要而独特的作用。统一战线涉及到我国政党、民族、宗教、社会阶层、 港澳台海外等诸多领域和方面,其内部构成是社会结构的反映,其内部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的基础。回顾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知识分子为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都作出过重大贡献。我国在进入社会主义新时期后, 知识分子已经属于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推动科技创新、传播先进文化、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反映社情民意、为党和政府建言献策的优势和作用。王兆国同志曾说过“无党派是最大的党派”,无党派知识分子人多、工作面广,为广大无党派知识分子提供交流的载体和活动的平台, 是非常重要的。求同存异、体谅包容是统一战线建立、巩固、发展的基本原则。爱国统一战线的大团结、大联合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
  3、凝侨心、集侨智、聚侨力,为社会发展、文化交流、祖国统一作贡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要求“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做好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工作,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充分发挥广大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所具有的资源独特、人才荟萃、智力密集、信息丰富、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为整个社会的发展服务;并通过出国出境、讲学探亲,传播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增强海外侨胞的民族认同感和凝聚力,促进中华文化与世界文化的融合与交流;开展对台工作,推进祖国统一大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祖国统一是一项不可或缺的任务。
  三、多党合作、参政议政、政治协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扎实的政治基础
  1、多党合作。和谐社会的核心是政治和谐,其主体是政党和谐。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和谐关系,是建立在具有共同目标和价值追求基础上的,其共同目标和价值追求就是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是我国政党和谐的政治基础,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因为社会和谐表现为各群体关系的和谐,政党和谐是其中关键的部分。政党和谐要有政治目标上的一致性,国家和民族的富强、文明、民主、和谐,是我国政党的共同利益。政党和谐要有工作上的合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完善执政与参政工作的前提。政党和谐要有团结互信的态度,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我们追求的境界。政党和谐还要尊重特点,注重发挥优势,以求相互补充。
  2、参政议政。民主党派要切实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在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渠道下,民主党派要注重界别资源。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自身建设,为构建和巩固政党和谐、社会和谐夯实思想和组织基础。对于每个民主党派来说,如何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自身的作用,首先要认识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正确把握其实质。要努力提高科学参政、民主参政、依法参政的能力与水平。
  3、政治协商。加强政治协商能有效地提高科学决策能力,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根据中央要求和文件精神,各级党委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单位的决策机制,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重大问题、重大改革方案出台、重大人事变动等主动征求和听取党外人士意见;坚持党委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座谈会”制度,畅通党外人士知情渠道,减少随意性、主观性,用规范化制度保证政治协商有序进行;将民主监督置于政治协商之中,做到经常性监督与重大问题监督相结合。各民主党派组织及成员要积极主动地配合中共各级党委做好这方面工作。
  四、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体现民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
  1、协调关系。协调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也是团结和睦的社会。必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协调和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巩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构建和谐社会,协调各种关系,还要切实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避免生态危机;处理好人与社会的关系,避免人文危机;处理好人与他人的关系,避免道德危机;处理好人与自我的关系,避免精神危机,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人与社会的和平共处,人与他人的和睦共存,人与自我的和乐共尊。
  2、化解矛盾。中国社会正经历前所未有的社会转型期,产生了大量的利益主体和利益群体,形成了多元化的利益格局,各种矛盾和冲突不断凸现。在世界文化转型与冲突的折射下,在中国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当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社会呈现出以下六大特征和矛盾需要化解:针对社会方式的承传性和跨越性的特征,需要化解适应上的矛盾;针对社会性质的主体性与兼容性,需要化解认同上的矛盾;针对社会形态的多样性与交织性,需要化解选择上的矛盾;针对社会经济的过渡性与伴随性,需要化解规则上的矛盾;针对社会文化的并存性与融合性,需要化解代际上的矛盾;针对社会心理的裂变性与排斥性,需要化解凝聚上的矛盾。这种化解矛盾的作用,在政治上应该具有建设性,我们的建议或意见,不仅要发现和反映实际问题,还要从国家、民族利益的高度,研究事物的发展规律,建议或意见应该具有建设性;这种化解矛盾的作用,在策略上应该具有科学性,各党派可以充分调动自己成员的积极性,发挥集体智慧,深入调查研究,尤其是要利用在界别内切身的体会和长期的积累,用学术研究的能力,抓住事物本质性的东西,提出科学性的对策。这种化解矛盾的作用,在现实上应该具有真实性,能够比较全面和具体地反映界别人士和事业中的需要和问题,真正起到表达特定群体的基层民情的效果,要成为民主、文明建设的积极实践者、引导者和推动者。
  3、体现民意。察民情、听民意,及时把群众的呼声、社会的舆论民情反映到决策层,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进一步扩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群众基础;近30年社会物质财富有了极大的增长,但在整个社会范围内,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之间的经济地位差别也是前所未有的在拉大。中国的现实国情中不利于社会和谐的因素日益凸显。熟悉社情民意,可以及时提请政府关注社会问题,起到预警作用;在扩大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慈善、义务教育、公共文化卫生等领域,有责任直面问题,进行实事求是的具体分析。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宏观思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需要大智慧;中观思考,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求创新;微观思考,坚持以人为本,聚心、聚智、聚才、聚力需要求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执政党和参政党,找准历史方位、整合资源优势、践行政党职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是我们这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一项崇高使命。这一崇高使命的完成,需要大智慧,需要求创新,需要凝聚力量。
  (作者单位:广州市教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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