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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公共研发" 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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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深圳市委 洪育才
  一、背景
  不久前笔者曾到一家从事小区智能化产品业务的企业进行调研,当听到公司负责人不无自豪地介绍企业主打产品的研发成功并走向市场时,我在和大家一样为该企业而高兴的同时,却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由于工作的原因,平日里听到这样类似的项目介绍实在不少。故事尽管发生在不同的企业,但故事的讲解者大多异口同声地说,公司自主研发出来的智能化产品能实现 “三表(水表、电表、煤气表)”的全自动精确抄表到位;几乎一样地强调:公司研发的产品可用电话远程遥控做饭煲汤、电视启闭、防盗报警等全自动化家庭日常事务;同样一致地表明,尽管公司资金紧缺,但研发投入已是百万元计数,数十名高学历研发人员耗时两年甚至三年。本人为之扼腕处正在于此:光深圳市中心区内如此重复研发同类小区智能化产品的企业可达数十家之多。据了解,类似重复研发的现象在其他产品领域内也比比皆是。如同样严格通过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 IT电源研发项目企业、 多功能固定电话项目企业等同类型产品企业达数十家之多。加上那些未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同类产品企业的数量就更多了。此外,软件业中诸如教学管理软件、计划生育软件等的重复研发现象一样屡见不鲜。站在区域经济的角度,如此多的企业耗费大量资金、人力和时间来研发同一种中低端成熟型产品,这是一种何等巨大的资源浪费。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二、企业间重复研发高科技项目的情况分析
  1.企业间重复科研除资源浪费令人可叹之外,因产品类似而导致市场价格上的恶性竞争更使企业“薄利少收”,无异于自毁长城。虽然各公司独立研发的产品在功能和技术指标上有所差异,但由于是技术上趋于成熟、主要功能与目标实现上大同小异的“大路货”,走上市场自然只剩下价格竞争了。无论王婆如何夸瓜甜,客户仍只在价格上货比三家。于是,利润一降再降,一些企业连研发成本和生产成本都收不回。
  2.一方面研发成本收不回,另一方面,现代高科技产品不同于传统技术产品,更新换代太快,寿命短。不惜血本研发出来的技术和产品很快就面临被淘汰而需要新的研发投入。知识产权保护中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10年,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如此长的保护期在这里显得并无如此久的实际意义。
  3.还有一点不能不注意到的是,企业要从事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的“内外双修”毕竟太难。人力与资金耗费在研发上,市场开发能力往往见弱。效益微薄,规模难上,发展何来?!
  于是,我们也就终于明白,为什么很多高科技企业发展是如此之缓慢甚至“出师未捷身先死”。事实上大部分高科技术企业都处在中小规模。在这样一种结构状态下,企业却还存在上述巨大的资源浪费,企业所坚守的仍然是一种传统的研发与生产模式。要解放思想,提高整体创新能力,就必须有所突破。
  三、“公共研发”理念的提出
  追根溯源,企业间重复研发产品的现象原是和传统观念和习惯做法有关。我们总是强调企业要有自己的“拳头产品”,否则就是被人瞧不起的“皮包”。其实,时至市场分工越来越细、市场经济纷繁多样的今天,老观念需要改换了,传统的模式需要更新了。一切不适应现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不能为企业带来效益的老观念、旧做法,我们都要毫不犹豫地舍弃。毕竟,效益才是企业的生命。当然,对于那些已经规模化的企业来说,自身产品的不断研发与创新,既是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需要,又具有资金、人力、时间等资源使用和市场拓展上的可操作性。这种研发、生产和市场回报上的良性循环应当一如既往地坚持和发展。
  然而,数量上占大多数的中小型、创新型高科技企业不再搞自主研发,那么新技术与产品从何而来?笔者以为,可以从市场来。企业的效益来自市场。同样,新技术与产品的研发同样可以借助市场之手来完成。于是,“公共研发”应运而生。在征询企业家意见时,这一理念获得留美博士、深圳市世纪经纬科技有限公司罗宁胜总经理、留加博士、深圳市洪迪技术有限公司吴洪进总经理、留欧硕士、深圳市汇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姜勇总经理等知识型企业家的赞成和支持。这里,所谓“市场研发”,就是鼓励发展专门从事中低端高新技术与产品的研发与生产的企业,并逐步发展成为产业。这类企业对外接受委托和需求进行新技术与产品的打包(PACKAGE SERVICE)研发,定向研发和定量生产新型科技产品。在这一过程的最初阶段,政府的先导是至关重要的第一步。
  四、服务型政府在“公共研发”中的重要作用
  首先,政府要充当“导演” 的角色。政府要告诉企业,告知社会:研发资源的分散使用是一种浪费,而集中使用才能使发展高效。需要大家更新观念,摒弃传统的产品研发模式。政府要营造鼓励和发展“市场研发”的氛围与环境,出台相应的鼓励政策与法规。加入WTO之后,政府已明确定位为对市场进行宏观引导、调控和服务的角色,同时也只有政府才能在资源的有效整合和使用导向中真正发挥作用。因此,在“公共研发”产业的发展引导上,政府既是职责所在,又是舍我其谁。
  第二,政府需要率先投入搭建“公共研发”平台,以带动产业发展。 要把以往政府支持给各个企业的单一研发项目和企业工程研发中心的资金集中投入到“公共研发”平台的建设上来。充分发挥这种政府所建平台的公信力对培育“公共研发”产业所具有的十分重要的示范作用。台湾的工业科学研究院就是这样一个由政府搭建的研发平台。专门接受企业委托产品研发。这个研究院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互惠互利的商业关系。企业必须给研究院付钱来完成他们所需要的研发项目。深圳目前还没有政府出资建立的这种机构。象清华大学深圳研究院这样的机构在运作上的商业化和市场化程度还有待提高,还不具备带动整体研发产业化的力量。我们需要多做这方面的平台设想和规划。这种平台当然不是以往单一的诸如软件测试、公共实验室、专业培训等一类的平台,而是一个机构,一个企业。一个面向市场、具备较多领域的专业研发人员的综合性商业化研发实体。有了政府的启动和示范作用,研发产业的市场化推动就指日可待。就像两年前政府推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已被今天的众多企业家融入市场化而变得如火如荼一样。
  第三,正如需要按照产业结构需求来调整产业链分布一样,“公共研发”产业的引导与发展同样需要以重点发展和协调平衡的调控来使之与辖区产业结构相适应。这项工作中政府要发挥重要的监督调控作用。相对于内地,深圳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较早,但数量多,上规模的少,而且行业领域分布甚广。在“公共研发”的发展过程中,各类技术与产品,孰重孰轻,大小缓急,无疑从一开始就应予以充分的考虑与规划。
  此外,一些技术实力强、已有强大研发队伍的规模型企业,已得到过政府的资金支持,应当鼓励他们的研发中心面向市场,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研发服务,而不是仅局限于企业自身的产品研发。市场上已经出现的一些零星的、专门承接其他企业委托研发的小规模研发型企业,政府应当予以关注并扶持他们的成长。
  当然,“公共研发”作为一个新的产业理念,一项产业经济来发展,会出现很多诸如市场信用、知识产权等诸多问题,都有待实践中探索和完善解决。
  作者:洪育才,民进深圳市委委员、福田总支主任,福田科技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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