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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四种关系 全面打造创新型广东》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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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深圳市委 黄雁章
 
  当前,上至党中央国务院,下至街头巷尾平民百姓,都在谈论自主创新,可以说,自主创新成为近年来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自主创新是一个全新的话题,也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因重视自主创新而成功崛起的例子随处可见,因忽视自主创新而关门大吉的企业也经常听到。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必然选择,也是广东实现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笔者认为,要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广东,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处理好四种关系。
  一、正确处理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在知识经济的世界浪潮下,科技创新已经成为各国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制胜的关键性武器。而作为科技创新成果法律保障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企业发展必不可少的支撑条件。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对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广东意义重大。只有加强保护知识产权,才能切实保障技术创新成果不受侵犯,激励发明创造;才能有效配置技术创新资源,促使新技术商品化和市场化;才能引导科技人员将其创新成果尽快应用于国家经济建设,有效解决以往不重市场,只重论文、评奖和成果鉴定,许多新技术完成后或被束之高阁或日渐流失的弊端,从而提升全社会的整体创新能力。
  但从总体上来看,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很多企业不是没有研发成果,而是知识产权意识淡薄。据了解,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目前,有不少知名企业进入国际市场,但只有产品没有专利。许多企业虽有水平较高的技术创新成果,却未实行知识产权保护,到国外去申请专利寻求知识产权保护的企业则更是凤毛麟角,不少企业只有在吃亏上当后才意识到专利的重要性。此外,近年来中外知识产权冲突纷起,诉讼频频,逐年增加,就已审结案件的结果看,几乎都是中国企业承担了败诉结果。建议:
  一是要强化政府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把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立足广东产业、企业的实际和发展需求,对知识产权资源进行整合、开发和运用,充分调动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知识产权查询检索、信息互动、知识产权对接交易、知识产权应用服务等优质服务,对专利申请大户企业,实行重点联系制度,安排专业人员定期深入,帮助他们解决专利申请、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及时为专利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为企业自主创新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供必要的支撑。
  二是要强化社会各界的知识产权意识。把知识产权知识纳入政府有关部门公务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提高其知识产权意识;加大企业知识产权的培训力度,使之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思维习惯和工作方式,注意规避被侵权、被搭便车的风险,改变企业的传统市场开拓思路,改变产品卖到哪里商标注册才跟到哪里的做法,做到市场未入,商标先行,在专利方面,企业从项目立项、研发到转化等各环节,抢先一步做好专利保护工作;积极推进青少年知识产权知识普及工作,在中小学建立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推广创造发明课程,开展“创意大赛”、“知识产权知识竞赛”等实践活动,培养、激发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
  三是要强化法律、法规、行规建设。大力推动各个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建设,在知识产权的价值认定、损害判定等方面制定配套措施,从立法上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同时,大力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及各类工商组织制订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公约,在行业内构建诚信机制,实行侵权盗版黑名单制度,记录企业的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
  四是引导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引导。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专利申请资助、专利技术实施、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表彰等工作。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职责,在项目立项时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给予优先扶持,项目考核验收和成果鉴定时要增加知识产权考核量化指标;引导企业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引导企业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到研发、生产、销售的全过程,在项目立项前和研究开发过程中进行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检索与查新,避免侵权和低水平重复研究,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加大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的力度,不断提高技术创新水平。鼓励和支持企业、行业实施专利技术标准战略,在研发技术及时获取专利后,争取形成企业技术标准或行业技术标准,并积极参与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技术标准的制定,以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正确处理自主创新与引进吸收的关系,防止两种倾向
  自主创新并非狭隘的、单一的创新行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共同构成了自主创新三大要件。要正确处理自主创新与引进吸收的关系,努力做到两者相对统一,才能实现最关键的一环--再创新。
  在具体工作中,一方面,要防止盲目引进。当前有一种现象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一提自主创新,马上漫天考察,出省、出国找典型、找样板,企图走捷径。其实,各地因为资源不同,实现创新的条件和主攻方向都有差异。另一方面,要防止关门搞创新。自主创新不等于“独自”创新,不是在封闭的、孤立的条件下进行,也不是事事从头来,样样自己干。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更需要开放--开放的心态和胸襟,开放的眼界和胆识,开放的制度和政策,开放的社会人文环境。在信息化浪潮风起云涌的今天,人类对自然的认识和相应的技术积累与以往相比有了质和量的飞跃。对这些人类文明的海量成果视而不见,“自顾自”地闭门造车,就背离了自主创新的本意。只有站在人类优秀文明的基石上,瞄准世界科技发展的最前沿,揽四方精华,纳八面来风,才能有不同于以往,不同于别人的创新,才是真正的自主创新。放眼世界,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关起门来自主创新,二战后日本30年间一跃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韩国用40年成为科技创新强国,都与它们大力加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密切相关。建议:
  一是要认真开展各项普查工作。要认真摸清自己的科技资源、人才资源、创新资源,妥善处理自主创新与吸收引进的关系,因地制宜地开展创新。
  二是要加强粤港澳合作。港澳是自主创新的前沿和窗口,集聚了许多世界一流的高精尖的人才、技术和管理理念。而广东因毗邻港澳,对港澳合作一直有较好的基础,在许多方面均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在实施自主创新战略中要很好地利用这一地缘优势,互惠互利,推动双赢。
  三是开展一些真正有实效的引进来、走出去的活动。开展走进高校、走进研究院所、走进企业行动,引导企业和院校通力合作,取长补短,优势互补,推动创新源源不断,新意层出不穷。
  三、正确处理大与小的关系,抓大不放小
  良性的技术创新活动一定是在良好创新生态下的创新企业群的活动,而不是少数几个企业的活动。这些创新企业群在技术供给上互相支持,在技术人才上互相流动,在创新精神上也互相激励。这样的创新群中包含的主体数量越多,越符合生物多样性的原则,越可以形成一种可持续的内生的创新机制。一旦这种创新生态形成,一个区域的创新实践就会从自发行为转向自觉行为,从局部行为转向全局行为。其实,国内技术创新活动开展得好的区域,比如深圳、青岛等地,都是一批创新型企业的形成,支撑了本区域内的整个技术创新活动。这些创新型企业基于产业形成天然的竞争与合作关系,通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逐渐形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群,其中既包括规模上百亿的大企业,也有大量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有力地带动了技术密集、知识密集等高增值行业的发展,使区域经济增长方式和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
  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作为市场的重要主体之一,发展迅猛,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其中科技型、出口创汇型企业占有较大比例,不少知名企业与大型企业集团皆由中小企业发展而来,他们为广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近几年来,有关职能部门出台了一些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和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政府在推动企业创新中,往往只注重大企业,政府往往会拿出大量资金投入少数几个企业,对大量的中小型企业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培育还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政府对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人力培训、海外招商引资、贷款担保、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还不够,政府和社会的许多资源亟待整合、有关的法规亟待出台。
  建议:
  一是整合现有政府部门人力资源。成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全方位地对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人力培训、海外配对、国内招商等方面的优质服务。
  二是整合现有政府与社会财力资源。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以市场化的方式运作,用于对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贷款担保、高级人才培训与新产品研发等。
  三是在政策信息方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更多优质服务。中小企业要发展和壮大,获取及时和全面的信息是极为关键的,这些信息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政府的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市场供求信息、技术信息等等。在政策信息方面,政府有义务、也具备提供信息所需要的主客观条件,政府应全面履行此项义务:一方面,加强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站的建设。通过互联网向中小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服务,包括政策法规、中介服务、投资环境、企业/产品黄页等栏目,该网站与各政府部门、部门中介机构、部分企业和组织的网站建立链接,全面和及时提供政策信息,从而有效地克服因中小企业自身特点所致的信息提供和获取的局限性;另一方面,政府应通过传统媒体和中介机构,在电视、报纸、中小企业的专有刊物上,开办向中小企业宣传政策信息的特定节目或栏目,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政策信息服务。
  四、正确处理为与不为的关系,有所为有所不为
  自主创新尤其是技术创新只有一个主体,就是企业。在技术创新的过程中,企业是主体,政府是主导。当前,政府在支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上存在不少问题:一方面,角色错位,政府“盲目作为”、“一头热”,政府代替企业去搞“拍脑袋项目”;另一方面,角色缺位,即“无为而治”,机械坚持“小政府大社会”的原则,不积极作为,不因时而动,结果是放弃了政府应尽的责任,导致“政府缺位”,这些都是自主创新的大忌。
  政府的职责应该是“有所为有所不为”,在弥补市场失灵、形成创新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创新环境等方面可以而且应该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应集中各种资源做好自己能做的事、应做的事,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为企业的整个成长周期提供最关键和最需要的支持。事实上,服务型政府建设与建设创新型城市相辅相成。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水平决定了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速度,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好坏决定城市创新建设的快慢。反过来,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快慢又能检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水平。韩国之所以能出现三星、LG等这样的世界级企业,很大程度得益于政府为其整个成长周期都提供了最为关键的支持。建议:
  一是根据不同阶段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对企业的技术创新给予分类支持。对于处于自主创新初级阶段的企业,多组织一些信息交流会、多给一些政策鼓励;对步入成熟期或收获期的企业而言,他们最需要政府支持的不再是研发资金,而是营造有利于其更上层楼的市场环境;在研发阶段,重点是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投入和实践;在产业化阶段,重点是鼓励企业技术成果进入市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与产业发展结合。
  二是为企业创造坚定有力、卓有成效的政策环境。许多企业对政策环境的要求:不要太多,有用就行;不要优惠,公平就行。自主创新需要的不是太多的政策文件,而是扎实的政策效果。从世界范围内来看,不少科技强国在鼓励本国技术创新活动中,往往就是几项明确、稳定、有力的政策,比如政府采购政策,税收鼓励政策等,就能有效支撑起一个自主产业的崛起。而在企业开拓市场进程中发生争端需要政府出面时,政府旗帜鲜明地、不遗余力地挺身而出,给企业以实质上的有效支持。这就需要政府各部门按照自主创新的目标,突破制约自主创新发展的体制束缚和政策障碍,形成政策合力,大规模聚合创新资源,引导社会资源向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倾斜,真正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大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三是健全促进产业发展服务机构。将支持主导产业发展过程中多年来陆陆续续建立的分散、临时、多头和将要催生的机构整合为一个有机体。着力于按照产业第一和政府引导产业、政府服务企业的关系,打通政府部门与部门之间、政府上下层级间的内部通道,精简机构,建立责任明晰、服务靠前、提速高效、统一对外的绿色服务平台,优化创新创业和发展环境,降低企业营商成本,为促进重点支柱产业的发展提供软环境支持;为企业和发展中的招商项目提供全程服务和政策咨询;为落实政府发展产业制定的政策宣传推广、监督推进。通过机构设置的法定化,规避为某些事项频繁增设临时协调机构的传统做法,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总之,只要认真审视一下这些年来我们在自主创新方面存在的一些思想认识上和实际操作上的误区,真抓实干,积极探索,不仅仅进行某一个环节或某一项制度、方法的创新,不仅仅把创新停留在口号上、文件上,而是全面开展系统性的创新,真正把自主创新内化为我们的方法、行动和文化,构建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生态圈”,我们就一定能从最初出于生存的需要踏入自主创新之路,在水到渠成中步入自主创新的必然境界。
  作者:黄雁章,民进深圳市委会龙岗总支副主任,龙岗区南澳街道出租屋综合管理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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