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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工委2013年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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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社会法制工委在民进广东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领导的直接指导下,团结和组织全体委员,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履行职能,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而积极参政议政、建言谋策,较好地发挥了本委的优势和作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参政议政,切实履行职能

  社会法制工委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多方位参与了民进广东省委的参政议政工作。

  (一)认真做好提案工作

  2013年,社会法制工委一共完成了三个提案。

  一是完成关于推进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的提案。《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是省委会2013年重点立项课题。10月21日,工委成立了以林碧艳主任为组长,刘雪梅、李正春、赵向红、丘文为成员的课题调研小组,前往省司法厅调研。省司法厅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副厅长于保忠热情接待了调研组一行,给了许多一手材料,对我们的课题提供了很大的帮助。这个课题有很强的专业性和较大的复杂性,为确保质量,我们挑选了几个有法律专长的委员主力承担,由工委主任林碧艳作为课题负责人、华南农业大学法学系老师刘雪梅担任执笔人。该课题牵涉的社会问题较复杂,有些问题在地方立法过程中仍要不断探索,要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困难较大。刘老师本职工作很重,还利用点滴时间搜索和核对资料、反复修改报告;工委其他委员也不断给予建设性意见,使报告能按计划完成并达到提案的标准。该提案被省委会作为书面发言提交给省政协十一届二次大会。

  二是完善关于率先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的提案。《关于率先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议》是工委后面增补的课题。工委主任林碧艳是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她在工作中了解到:7月11日,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各地司法机关努力争取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努力满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省司法厅也在着手谋划推进此项工作。民进阳江基层委员会对这一问题较为关注,在阳江开展了这方面的调研。当她得知省司法厅正在加紧谋划构建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时,她提出我们很有必要与阳江合作,在阳江的基础上再做一个省级提案,以推动我省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助力我省司法行政部门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机制,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使更多的群众共享法治建设成果。林主任的提议得到委员们的大力响应,大家马上行动,组成以副主任童建华,委员刘雪梅、李正春、赵向红及会员林小娴为主力成员的调研组,在林主任的带领下再次前往司法厅就“大力推进我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课题开展调研。并以最快的速度形成调研报告,转化为提案。该提案由林碧艳主任负责,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林小娴执笔。虽然林小娴并不是工委委员,但是她非常积极参与工委调研及撰写报告,在短时间内高质量的完成了提案的初稿。我们还请省司法厅厅长严植婵亲自帮我们修改提案,力求提案更加严谨有说服力。由于课题切合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点,虽然不是重点立项课题,也被省委会作为书面发言提交给省政协十一届二次大会。

  三是完成关于广东率先构建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提案。《关于广东率先构建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是省委会领导助推形成的提案。分管参政议政工作的副主委鲁修禄是省发改委副主任,他在工作中发现:广东正处于转型发展、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关键时期,改革和创新是未来广东发展的巨大动力和根本需要。率先从全球化重点涉及的投资、贸易、环境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着手采取改革和创新举措,有利于培育我省面向全球的竞争新优势,对加快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意义重大。为此,他提议我们党派可以做一个这方面的课题。该提议得到陶凯元主委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陶主委和鲁主委把这个课题任务委派给社会法制工委。接到任务,工委马上行动,经过与省知识产权局、发改委、金融办等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士座谈,充分征求专家意见,反复修改几易其稿,最后形成了《关于广东率先构建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提案。由于该提案非常切合时机,而且质量很高,最终当选为民进广东省委提交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的大会口头发言提案。在时间十分紧迫的情况下,社会法制工委出色地完成了领导交付的任务,得到主委们的肯定和认可。

  (二)积极参与政治协商

  4月,省政协征求对《广东省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管理办法》(稿)的意见,工委主任林碧艳,副主任童建华、李文辉,委员杨红以及会员林小娴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形成了《关于对<广东省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管理办法>的意见》提交省政协;4月22日,林碧艳主任代表民进广东省委参加了《广东省车辆通行费年费制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会。

  5月,委员刘雪梅代表民进广东省委参加省政协社法委课题“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的调研,赴阳江、佛山等地进行调研。

  12月30日,何方耀副主任代表社会法制工委参加省委会组织的关于《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政治协商会的征询意见会。

  (三)主动收集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

  2013年,社会法制工委提交并被省委会采用的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有4篇。分别由主任林碧艳、副主任童建华、委员刘雪梅提交。

  (四)在热点领域积极发声,扩大民进的社会影响力

  社会法制工委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社会效益。如工委副主任陈忠烈,去年一年他对电信、网络安全问题进行了追踪调研,掌握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社会的危害状况,以及安全侦查、破案工作中存在问题,作为明星委员,他在省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上作了即席发言,被各大媒体报道,引起很大反响。此外,他还以民进会员身份出任广东电视台“珠江630”新闻评论员,点评社会热点、提出合理建议,充当政府同公众沟通信息的桥梁。2013年就广东省政府中心工作、民生大事、社会热点发表新闻评论70多条,对反映社情民意供政府资政起了一定的作用,扩大了民进的社会影响力。

  注重学习与交流,努力提高参政议政能力

  为了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工委委员非常珍惜会内的学习与交流机会。无论是工委会议还是省委会举办的其他会议、活动,委员们都积极参与,并认真与大家分享经验,共享成果。如11月21至23日,民进广东省委在江门鹤山市召开2013年参政议政骨干会员培训班暨提案修改会议,社会法制工委除了两个委员确实因工作关系无法出席,其他委员全程参加了学习培训,并对提案修改提出了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此外,工委还利用多种途径和机会与会外行家交流,向他们学习。如在议题酝酿和调研中,工委充分利用会内及会员的人脉关系,听取其他部门专业人士的意见,不断拓宽议政调研和咨询人员范围,力求提案更加专业化。

  三、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扩大队伍增强实力

  在省委会的精心安排下,社会法制工委已经有一些年富力强、专业水平高、具有参政议政热情和能力的委员,我们仍然重视发挥其他会员的积极性,根据他们的才能,尽量把他们吸纳到参政议政的工作中。例如,在《关于率先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议》课题的调研过程中,我们就吸收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林小娴进入调研组,她虽然不是工委成员,但对参政议政工作热情很高,并且在日常的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的社情资料,对法律文件的解读十分精确和严谨,积极主动地承担了调研、收集资料、撰写提案等任务,为保障课题高质量按计划完成提供了很大的帮助。会员参与工委的工作,也增进了工委的凝聚力,拓宽了委员参政议政的视野,提高了建言献策的水平。

  一年来,我们做了不少工作,成绩得到了省委会领导的充分肯定,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省委会对专委会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工委委员个人提交的信息量不多,没有充分发挥委员个人建言谋策的作用。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积极探求解决方法,努力把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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