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广东省委关于表彰2016年提案的决定
(2017年4月29日民进广东省七届五十一次主委会议通过)
2016年,民进广东省委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民进十三届六中全会的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以实现我省“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为统领,紧紧围绕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能,通过多种渠道向民进中央和广东省政协提交了一批优秀提案,经过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积极推动了相关政策措施的完善,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鼓励先进,不断提高参政议政水平,根据《民进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参政议政工作的意见》,经研究决定,对2016年优秀提案进行表彰。授予《关于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加强全民安全教育的建议》等提案为特等奖,授予《关于全力推进智能制造 提升珠江西岸装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的提案》等一等奖,授予《关于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几个主要问题建议的提案》等二等奖,授予《关于分类管理 实现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租赁场地办学改革的平稳过渡的提案》等三等奖。现予以表彰。
特等奖:
1.《关于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加强全民安全教育的建议》
提案单位:民进广东省委提案工作委员会
民进广东省委经济工作委员会
负 责 人:鲁开垠
执 笔 人:刘继承
2.《关于将新疆葡萄酒产业纳入国家战略予以支持的建议》
《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农业良法工程的建议》
《关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
《关于推动实施“华佗工程”的建议》
主要完成人:孔清霓
3.《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建议》
主要完成人:孔清霓 陈日远
4.《关于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两点建议》
主要完成人:张铁明
5.《妥善解决社会保险历史欠帐问题》
主要完成人:刘继承
一等奖:
1.《关于全力推进智能制造 提升珠江西岸装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的提案》
提案单位:民进佛山市委 民进中山市委 民进江门市委
负 责 人:谭伟亮 陈玉琼 余松健
执 笔 人:黄锦培
2.《关于对司法体制改革中审判辅助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的提案》
提案单位:民进广东省委社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负 责 人:林碧艳
执 笔 人:林小娴
3.《关于进一步优化基础科学管理机制 促进我省原始创新驱
动能力提升的建议》
提案单位:民进广东省委科技工作委员会
负 责 人:张中强
执 笔 人:文石军
4.《关于引导“众创空间”健康发展的提案》
主要完成人:茹 晴
5.《关于加强我省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提案》
《关于有效破解房地产去库存难题的提案》
主要完成人:刘大济
6.《“营改增”应着重对金融隐性服务项目进行再次分配调整》
主要完成人:徐雅珉
7.《“营改增”导致培训行业税负倍增 建议允许简易征收或
人力成本抵扣》
主要完成人:周 贵 谭凯文
二等奖:
1.《关于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几个主要问题建议的提案》
主要完成人:陶凯元
2.《关于大力推进粤东西北地区绿色城镇化发展的提案》
提案单位:民进韶关市委员会
负 责 人:刘大济
执 笔 人:雷 检
3.《关于加快粤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提案》
提案单位:民进茂名市委员会
负 责 人:晨 光
执 笔 人:晨 光
4.《关于进一步完善广东省流域内水权初始分配制度的提案》
提案单位:广东低碳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
负 责 人:张 捷
执 笔 人:莫 扬 张 捷
5.《关于对科技型“学会、商会与协会”为抓手 促进产业技
术集成创新的提案》
提案单位:民进广东省委经济工作委员会
负 责 人:鲁开垠
执 笔 人:严维石
6.《关于加强我省民俗文化艺术的抢救、传承和发展的提案》
提案单位:民进广东省委文化出版工作委员会
负 责 人:张平功
执 笔 人:李丽娜 赵殿川
7.《关于广东民办教师生存现状及政策的提案》
提案单位:民进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负 责 人:张铁明
执 笔 人:张铁明
8.《关于强化政府服务职能 为制造业转型升级提供要素支撑的提案》
提案单位:民进广州市委员会 民进惠州市委员会
负 责 人:周济光
执 笔 人:周济光
9.《关于我省山区义务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对策的提案》
提案单位:民进深圳市委员会
负 责 人:张效民
执 笔 人:钟传祎
三等奖:
1.《关于分类管理 实现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租
赁场地办学改革的平稳过渡的提案》
提案单位:民进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负 责 人:江 东
执 笔 人:张海新 邓静红
2.《关于媒体融合趋势下进一步加快我省新闻出版业发展的提案》
提案单位:民进广东省委文化出版工作委员会
负 责 人:张平功 黄 玲
执 笔 人:郑文艺
3.《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普通国省道管理体制改革及调整成品
油消费税收入分配方案的提案》
提案单位:民进广东省委经济工作委员会
负 责 人:刘国贤
执 笔 人:许薛军
4. 《关于合理处置利用农村废弃宅基地 建设美丽新农村的提案》
提案单位:民进广东省委资源环境工作委员会
负 责 人:陈日远
执 笔 人:张文军 杨长羽
5.《关于建设与创新发展相适应的职业教育支撑体系
率先向创新型大省转型的提案》
提案单位:民进珠海市委员会
负 责 人:茹 晴
执 笔 人:陈丽洲
6.《关于加大力度支持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建设
推进汕潮揭三市协同发展的提案》
提案单位:民进汕头市委员会
民进揭阳市委员会
民进潮州市委员会
负 责 人:冯丽娜
执 笔 人:冯丽娜
7.《关于丰富农村妇女精神文化生活的提案》
提案单位:民进韶关市委员会
负 责 人:刘大济
执 笔 人:朱玉娟
8.《关于加快推进光网城市建设 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和群众
生活的提案》
提案单位:民进中山市委员会
负 责 人:胡子冠
执 笔 人:胡子冠
9.《关于我省沿海欠发达地区海堤建设的提案》
提案单位:民进湛江市委员会
负 责 人:沈 耀
执 笔 人:陈锡林
10.《关于大力促进我省民办自闭症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发展的提案》
提案单位:民进肇庆市委员会
负 责 人:董超凤
执 笔 人:刘 斌
11.《关于加强广东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提案》
提案单位:民进阳江市基层委员会
负 责 人:叶桂专 谢淑娟
执 笔 人:孙结嫦 陈艺芳 陈茂珠
12.《关于建立雷洁琼纪念园的提案》
提案单位:民进广东省委妇女工作委员会
负 责 人:陈丽霞
执 笔 人:陈丽霞
13.《关于修订<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的提案》
提案单位:民进广东省委妇女工作委员会
负 责 人:陈丽霞
执 笔 人:陈丽霞
民进广东省委员会
2017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