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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广东省民营文化产业发展的建议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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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广东省委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一直积极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文化建设的新路,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同步发展,目前已初步形成了文化与经济互相渗透、良性互动的发展态势。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广东文化大省的战略部署启动以来,加快文化产业领域对民营资本的开放,广东省民营文化产业发展尤其迅速,呈现出大众化色彩浓、所占市场份额较大、有一定国际影响、发展模式多样化等区域特色,大力发展民营文化产业是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但是,广东省民营文化产业仍处在发展的初始阶段,在全省整体产业结构中,尚未整合成大规模的“产业”,还存在很多制约民营文化产业发展的问题:
  1、法规政策仍不够完善和合理配套。
  近几年,中央对民营文化产业陆续出台了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民营文化产业发展给予原则性和宏观性的指引。广东的民营文化产业发展迅速,但在中央法律法规原则指引下的、有利于民营文化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仍不够完善和合理配套。例如网络的应用日益广泛,不可或缺,现在实行的“网吧” 配额制度不合理。东莞人口上千万,只有400个网吧配额,意味着平均25000人一个网吧,相当一个镇的人数才拥有一个网吧。由于市场供不应求,“黑网吧”应运而生,屡禁不止。有正规配额的网吧反而难以为继。对一些新兴的民营文化行业,功能定位和行业性质界定不清,政策的随意性很大。例如有些民营文化服务行业以软性的创意劳务为主(例如策划大型节庆等),固定资产和从业人员的规模不能同从事工业生产的企业或一般的文化产品制造业相提并论,但是政府有关部门在税收政策上没有体现出相应的优惠,它们难以同国家机构控股的企业或政府行政部门的延伸机构公平竞争。目前,政府部门对日益涌现的新兴的民营文化产业的管理还停留在一些随意性很大的“暂行规定”上,民营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2、体制性障碍、政务环境和政府服务水平仍然是制约民营文化产业发展的瓶颈。
  文化产业除了具有一般的产业属性之外,还具有社会和意识形态属性。文化以往是政府主体操办的“事业”,文化发展长期处在一个特定的“制度环境”中,形成了一套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和因循守旧的做法。广东省随着民营文化产业的发展,政府部门某些不适应的管理体制、政务环境和政府服务水平已经成为主要制约因素而凸现出来。一些政府部门对民营文化产业仍然存在观念陈旧、管理模式老套、部门分割、各自为政、责任模糊、多头管治、政企不分等现象。例如:对文化产品生产厂家(如印刷业)的技术设施和业务订单的层层设卡、层层审批,企业营运效率大受影响,驱使投资和订单转移外地;对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销售行业(如图书音像销售部门、文化娱乐中心、互联网服务场所等)的管治经常发生部门利益碰撞,出了问题,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一拥而上,执罚了事,遗留问题却由文化主管部门承担,以故民营的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销售行业“一放就乱、一卡就死”,为了生存,行业畸形发展、走歪道、逃避规管的情况仍比较严重;由于行政不衔接、部门推诿、政务质量差,一些法定的民营文化产业优惠政策难以顺利贯彻,业主上下奔走去争取优惠,花费的成本比得到的优惠还多。……
  3、政府培育民营文化产业尤其是文化支柱产业的力度不够大;民营文化产业一般都是新兴产业,对技术、创意和智力投入要求较高,投资风险大、贷款难;产业部类和地区发展不平衡。
  现代新兴的文化产业以高技术和创意投入为主,其硬件部分同重化工业有较大差异。例如我省的孔雀廊影音电器有限公司,目前是我国最早的和实力最雄厚的民营文化企业之一,致力于发展广东的粤剧和曲艺等民族民间文化产品,在音像技术装备和独立版权上的投入相当大,且投资回收的过程比较长。但是,这样的民营文化企业没有政府控股的文化企业的同等地位,难以获得政府的资助和培育,向银行贷款又不能象重化工业部门那样拿出足够的厂房、设备来抵押。国际上,以版权为核心的文化产业在国家经济体系中占极其重要的地位,版权法的实践有悠久的历史,版权有相应的市场价值,可以抵押、转让。孔雀廊为了打入国际市场,耗资数千万元确立自己的版权,但是我省的银行又不接受版权抵押,以故这些具有开拓性、领潮性的民营文化产业融资很困难,只能靠点滴的原始积累,难以进一步做大做强,参与国际竞争。当前我省经济欠发达的粤西,民营文化产业由于融资渠道和政府的财政支持较少,民间资本多集中投放在娱乐、演出等文化服务性行业上,缺乏技术密集和创意强劲的支柱产业部类。
  4、缺少行业代表。
  政府对民营文化产业管治多,但沟通少。民营文化企业在各级人大、政协都缺少自己的行业代表,无法全面向政府反映整个行业的发展情况和建言献策。
  二、促进广东民营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建议
  1.民营文化产业是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突进的一片新领域,要有良好的法治环境,民营文化产业才能健康发展。广东是改革开放的试验基地,要在有关民营文化产业的法制建设上有所创新,在中央法律法规原则指引下,因应新形势,制定有利于民营文化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完善配套政策。目前要抓住对民营文化产业发展有关键性影响的问题,例如产业结构、财政税收、投资融资、版权问题等,进行进行重点突破。政府部门要调整自己在日益扩展的文化市场上所起的作用和扮演的角色,积极营造有利于民营文化产业发展的政务环境。我们调研过各地的文化部门、企业家和业主,都认为党政主导意识形态的原则不能变,但法规政策要放开。民营文化产业要参与市场营运和国际竞争,管治的方法也要改变,要扬弃不适应新形势的部分,要彻底打破“计划经济”的观念障碍。例如对网络服务市场要逐步取消配额,由政府统一发证经营,通过税收来调节,使网吧进入公平、明朗、有序竞争的环境,网络服务业的优胜劣败由市场来选择,政府容易规范管理,也有利于意识形态的疏导。
  2、政府要因应现代民营文化产业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的融资机制,拓宽民营文化产业的融资渠道。建立有利于民营文化产业的信贷担保体系,例如制定版权抵押贷款的相关政策。目前我省民间资本正酝酿向动漫业寻求开拓,与版权相关的问题更显得迫切。政府要重点培育有支柱作用的民营文化产业,辅助它们培育自己的核心版权,并帮助它们实现版权的市场价值,加快资本的聚集,形成大规模的产业集群,提高我省民营文化产业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和整体竞争里力。
  建议政府利用政策杠杆,激励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民营文化产业,重点扶持具有开拓性和领潮性的民营文化产业,开拓新的经济增长点。
  3、民营文化产业发展空间大,牵涉面广、新兴的产业门类不断涌现,政府在民营文化产业统计的技术方面和产业功能分类的科学界定方面都准备不足,直接影响对民营产业发展的决策质量。建议政府加强对民营文化产业统计和功能分类的研究,减少政策的随意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政府部门要引进一批熟悉现代文化产业发展内在规律和文化产业管理的复合性人才,提高对民营文化产业的行政服务质量。
  4、政府要帮助民营文化产业建立各部类的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建立和谐的合作关系,增进调整法规和政策的灵活性。建议依法适当增加各级人大和政协的民营文化产业代表人数,开通民营企业家建言献策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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