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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引领新农村建设
佛山民进 廖之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运用科学发展观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路和新实践,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举措,也是增进农民福祉、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
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十一五"时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时期。这是自2004年以来我国连续第三个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显示了我国领导人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可以看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已经上升为一种国家战略。目前,全国各地都在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各具特色的新农村建设。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2004年6月,佛山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建设的决定》(即农村50条")及首批9个配套政策,开始新村镇建设的实践。佛山加快了对农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就业培训、社会救助体系、财务管理体制等一系列的改革以及农业现代化园区建设,现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最近来佛山调研的全国人大农委主任委员刘明组指出,佛山用"三化"解决"三农"问题,在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建立健全农产品监测体系和民间信贷发展等多方面的举措都具有全国性的示范意义。尽管如此,仍与新农村建设的总目标和佛山同城生活、同城便利、共享和谐家园有差距。仍需要从理论上深入研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涉及面广,这里仅以落实科学发展观谈谈新农村建设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突出农民在新村镇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建设新农村以农民为主体,这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即以人为本的根本要求。把以人为本落实到建设新农村中去,最基本的内涵就是要以农民为主体。也就是说,在建设新农村的各个关键环节中,我们决不能仅仅把农民看作是城市帮扶的对象,是工业反哺的客体。应当从思想认识上和工作中始终把农民作为建设新农村的主体。尊重农民首创,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这是我市以人为本、加快农村"三化"、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顺利推进的经验之一。今后如何在进一步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包括管理权、监督权在内的农民权利上下功夫,这是与尊重市场规律、重视社会力量同样重要甚至是更为重要的工作。让农民有最终的发言权,让农民感觉到新农村建设是自己在书写自己的命运,农民才会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拥护者,才能使新农村建设有永恒的动力。正如胡锦涛同志指出的:"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败的关键。"
二、发挥区(县)政府在新村镇建设中的引导作用
在各级政府中,县(区)政府负有最直接的责任,这里指的是引导作用,而不是主导作用。伴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向工业和城镇经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县(区)政府要尽快从发展型政府转变为公共服务型政府。各级政府在初期必须倡导、扶持、示范、带动,但要在几年内逐步淡出,由科技、教育部门和社会团体推进。在这一过程中要始终突出和激发农民的自发、自助、协同的主体意识和主观能动性,千万不能本末倒置、包办代替,要克服形式主义花架子。政府在人财物方面积极支持,但不能抑制和抵消农民的创造性,如支援物质是为了调动农民的组织、策划、设计、实施、改进、维护能力,而不是大包大揽,更不能成为行业部门垄断的"自留地"。在策划时,专家、学者必须参与制定、监督和评价。
与此同时,整合社会资源,坚持合力推进。考虑到各地差异,政府能力的有限性将会更加突出。整合包括企业、公民社会在内的社会资源,提高社会成员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既是新农村建设得以顺利推进的保证,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现代社会管理体制的客观要求。如佛山南海区大沥联安村有"创举",为解决大量流动人口办事"排队苦候",改村委大堂设立敞开式的村联合行政服务处,俨如城里现代化的行政服务中心,并欲联网扩大服务范围。
突出规划的龙头指导作用。佛山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社会文明、社区整洁、管理科学",它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方面,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首先必须做好规划工作。这既要有新农村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也要有具体编制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调控指标中要有"预期性目标"和"约束性目标"之分,并具体细化到年度贯彻执行。而如何做到规划工作全覆盖、成体系,并且不断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可行性,同时还要强化规划管理和监督,这是新农村建设得以扎实稳步推进的前提。
三、摆正文化建设在新村镇建设中的地位
文化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应当处于怎样的地位?有人认为,经济建设应该先于文化建设,有了经济基础才能种植文化的根苗。实际上,只有生长在深厚文化土壤上的经济才是稳固而可持续的,GDP本身的增长并不必然增加人们的幸福感,物质的增长应当为人的全面发展
提供条件,为文化的繁荣提供养分。能否让广大农民成为具有自主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的现代公民,这才是衡量新农村建设成效的关键指标。当然,观念的转变是潜移默化的过程,靠搞运动是没有效果的,但我们应该积极创造条件促成这种转变。在观念的转变方面,物质建设是有很大作用的。
要加大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建设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建立农村文化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把农村文化建设纳入政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和干部考核指标,纳入政府行政和社会管理的整个过程。近年来,我市贯穿"整合盘活文化资源''的理念,从"办文化"到"管文化",从"送文化"到"种文化",与企业、群众密切合作,以最合理方式提供最有效的文化服务,在探索与吸纳中创新机制,造福于民。目前,全市已经基本形成了以"联合图书馆、流动公益讲座网、流动展览网、流动培训网、流动电影放映网、流动演出网络"等6大网络为主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正如国家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说的:"建设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佛山走在全国前列。"还有,佛山市以发展数字电影带动农村电影改革发展已先行一步,引入多种所有制资金,创立公共服务与市场运作相协调的农村基层电影发行放映新体系,广东首家农村数字电影流动放映队已于去年底在我市启动,切实解决广大基层群众看电影难问题。这已引起国家广电总局的高度关注,并指出佛山创造性的探索有望成为全国的范例。至于数字电视,佛山是全国最早的试点城市之一,今年底有望惠及佛山广大农村,让农村基层的群众也能享受现代化社会发展中的先进文化。今后,还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拓宽经费投入渠道,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投入公共文化事业的良性机制。
同时,农村文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应当先。要充分利用和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强化面向农村的互联网等现代文化信息服务。由于市委、市政府的重视,这方面佛山又领先一步,市区镇村四级光纤网络已覆盖全市,并大力推进计算机网络、手机短信等农村用户终端普及和应用,积极探索多种服务形式。去年8月,佛山移动在高明区开展的"农讯通"农业信息免费服务,为缩小城乡数字鸿沟提供了一条新路。今年4月,佛山"移动信息村通"工程高明试点正式启动,即在"农讯通"服务的基础上启动"医疗通"、"农村教育信息化计划"、"互联网入村"、"村务通"等服务,对农产品信息发布、农业技术推广以及农村文化事业推广、乡风民俗的健康发展将起着积极引导作用。今后,要进一步促进物流、人流、资本金融流等城乡一体化。
另外,还要大力发展农民自办文化。诚然,在佛山不乏有靠自力更生建文化阵地的新农村。早期的如禅城区南庄罗南村投资1500万元自建文化中心,还兴办有村级MBA研究生班,最近的有南海丹灶梅庄村投资160万元建村文化大楼,以满足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今后,还要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文化室、图书室等,支持农民群众兴办农民书社,大力扶持民间剧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促进自办文化的健康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家族是农村重要的文化伦理组织,家族伦理观中的优秀道德组成部分,是至今仍发挥着建设和谐社会的积极作用。被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模版"的佛山禅城区罗南村委,提出了"村长不是一村之长,而是一村之主"的观念,引导基层干部放弃家长式的思维,这是家族文化在新时代的提升。平衡好家族文化利弊于,处理好家族制度和现代法制的关系,科学、客观地评判和继承祖宗留下的文化遗产,将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四、加强经验总结和专题调研
历史的经验教训证明:研究滞后于社会实践,往往因此付出很大代价。新农村建设也不例外。韩国"新村运动"成功地实现了农业现代化,但进入新世纪,如对"乌拉圭回合"以后开放农产品市场缺乏研究,以致不久前韩国农民在香港举行的WTO会议期间举行示威,要求对本国农民继续实行保护。我们不妨在开启新农村建设的同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作用开展专题调研,如对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农业、农业高新技术、农业可持续发展等都要有更为有效的对策。可以说,新农村建设能否成功不单是开大会、做报告、颁发政府文件,而在于科学的理论研究和诚实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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