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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的建议

民进汕头市委

   根据有关规定,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凡购买办公设备都要通过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政府采购"实施几年来,在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的采购行为,监督财政资金的支出去向等方面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亟待改进的问题。
  目前,我市的政府采购主要存在四大问题。
  一是供应商产品价格、价位偏高。从汕头市政府采购网上提供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报价单中,我们很难找到价格在4000元以下性价比较好的办公用台式电脑,其价格普遍在5000~8000元这个范围,如此高的价格,对很多单位来说实在是难以消受。同样品牌、同样型号的办公设备其价格通常要高出市场价15%--20%。
  二是政府采购的物品质量较次、服务跟不上。据调查,我市不少机关单位通过政府采购的电脑、空调机等,使用不足一年便出现这样那样的故障。且出故障后供货商不提供维修服务,得用户自找专卖店解决问题。
  三是"公开招标"未能真正"公开"。汕头每年通过政府采购的金额一亿元有余,且逐年增加。此乃不少商家垂涎的"唐僧肉"。目前政府采购虽然采用公开招标,但其中仍有"潜规则"。我市有投标商在参加招标过程中(招标编号:SCG200701)经历了不公平的对待后,将整个投标舞弊的过程在网络上公布,一时舆论四起。
  四是办事效率较低。不少单位急需的办公设备,非经过数月的公文层层审批设备不能到站。既耽误工作又影响工作情绪。有单位反映,它们学期前申请购买的设备,到学期结束仍未能到手,许多工作无法开展。
  我们认为,政府采购法施行,旨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进而促进廉政建设。因此建议:
  一、加强廉政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是社会公认的"集中腐败高危地带"。因此要引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发生的"腐败窝案"为鉴,加强廉政建设,避免重蹈覆辙。要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以高度的责任感把好用纳税人每一分钱的关,以强烈的服务意识协助采购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把政府采购中心建成有利于我市各行政事业单位顺利开展工作的服务型窗口。
  二、完善制度建设,推行阳光交易。要依照"政府集中采购价格必须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的原则,修订完善供应商公开招标的政策制度。以不断完善的制度,杜绝招标工作的暗箱操作,阻断权力寻租暗流。供应商不论其实力规模大小,只要其守法诚信,货物质优价廉,便可成为政府采购的供应商。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既保护采购单位的权益,又促进市场良性竞争。
  三、坚持实事求是,善于改进工作。现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诸如打印机耗材(硒鼓、墨盒、墨粉)、网络设备(路由器、交换机、硬件防火墙)、移动存储设备(U盘、移动硬盘)以及文印用纸(打印纸、复印纸)等办公用品,均列入必须政府采购的项目,缺乏可行性,此类耗材或办公用品,既需随时补充又不可能一次性大批量购进。将其硬性规定为政府采购,其结果是绝大多数单位无法执行,制度政策成为一纸空文。似此经实践检验行不通的规定,应实事求是予以改进,以免耽误采购单位的工作。
  四、减少不必要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能。政府采购的"公文旅游"线路长,审批时间久是众多单位的焦点意见之一,医院急需的病床,申购提出半年后方运到;冬天提出购买的空调机,翌年冬天才装上……。
  对有些审批环节,诸如购买打印机、计算机等须函报信息产业局批准等环节,经实践证明,该环节除浪费人力和物力(纸张)外,别无实质意义。因此,要实施好"政府采购",必须规定审批时限,减少不必要审批环节,超过时限的,采购单位有权自行购买。
  五、科学制定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针对今后即将推行的公务接待住宿、用餐,以及公车的加油、维修等"政府集中采购",尤其要做细致的调研,科学制定政策,避免其成为腐败的土壤,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注:汕头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于2008年4月8日召开会议,对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预提交的206件提案进行审议,确立了3件重点督办提案。民进汕头市委提交的《遏制韩江水源污染,确保民众饮用水安全》和《关于改进"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的提案被列入市政协3件重点督办提案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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