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促进会广东省第四次代表大会决议
(一九九七年五月十日通过)
中国民主促进会广东省第四次代表大会,于1997年7日至10日在广州隆重召开。
大会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经过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各项议程。
与会代表认真学习了民进中央和中共广东省委致大会的贺词,认真听取并审议了李金培同志代表第三届委员会所作的《发挥参政党作用,为广东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新的贡献》的工作报告。代表们认为,五年来第三届委员会团结会员,勤奋工作,积极进取,在参政议政,自身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做出了较好的成绩,并且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报告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建议是可行的。大会一致通过这个报告。
大会按照我会章程和会中央关于一九九七年省级地方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意见所制定的文件精神,经过充分酝酿,选举产生了民进广东省第四届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了我省出席民进全国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实现了领导班子的新老交替和政治交接。大会希望,新一届委员会继续发扬我会爱国、民主、团结、求实和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优良传统,更好地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地带领全体会员,积极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大会认为,1997年是我国发展史上重要的一年,中国共产党将召开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七月一日,香港将回归祖国。这两件大事必将有力地促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全面发展,使祖国更加繁荣昌盛。我们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和江总书记《关于讲政治》的重要讲话精神,服从和服务于全省工作大局,积极履行参政党的职责,为促进我省的改革开放和社会进步作出新的努力。
大会号召,全省民进各级组织和全体会员,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会中央和中共广东省委的领导下,高举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旗帜,积极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责;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同心同德,再接再厉,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共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和民进全国第八次代表大会的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