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建设
一、 组织沿革
1948年8月15日,民进港九分会在香港正式成立,出席成 立大会的有:马叙伦、王绍鏊、徐伯昕、孟秋江等18人,大会由陈秋安主持,司马文森报告港九分会筹备经过,民进总部代表
马叙伦致词,接着举行第一次理事会议,推选陈秋安、梁园、 谢加因为常务理事,聘请司马文森为顾问。当时有会员25人。
1949年4月,民进总部同意把民进港九分会改称为民进华南分会。
1949年10月, 民进华南分会迁往广州开展工作。
1950年4月,民进全国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后,鉴于华南 是新解放区,地近港澳,干部不多,并且组织路线规定先在大中城市发展,经民进中央同意,决定将民进华南分会改名为民进广州市分会,着手进行筹备工作。
1950年8月,在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统战部的积极支持帮助下,成立民进广州分会筹备委员会,选出陈秋安 为主任委员,委员有陈芦荻、谢加因、梁纯夫、关卓然、梁绿华、陈鲠斧、曾世香、何信泉,后增加李燮华、陈鸿楷、梁蔼怡、范兴登等,成为民进中央直属的地方组织,当时有会员37人。
1952年7月,民进广州分会筹委会进行改组 ,由许崇清任主任委员,陆向苍、陈秋安、李燮华为副主任委员。
1953年2月,民进召开广州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民进广州市第一届理事会,正式成立民进广州市分会,许崇清任主任理事,陈秋安、李燮华为副主任理事。
1956年12月,根据民进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修改的会章" 各地分会改为委员会 "的规定 ,民进广州分会改称为民进广州市委员会。1957年2月、1958年9月、1960年10月、1962年11月、1965年8月先后选出第二、三、四、五、六届市委员会,许崇清连任主任委员。
民进曾于1956年拟筹建省级组织,民进中央指示由民进广州市委会负责筹建,并指定许崇清为筹建工作的负责人,后因整风、反右派运动而停止。
1966年9月至1976年10月,民进组织停止活动。
1980年1月,民进广州市第七届委员会产生,陈一百任主任委员。是年底,民进广州市委会接受民进中央的委托于1981年5月1日成立民进广东省筹委会,陈一百任筹委会主任委员。民进广州市委会主任委员由廖奉灵接任。
1982年12月召开民进全省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民进广东省第一届委员会,主任委员陈一百。至1997年民进广东省第四届委员会产生,主任委员李金培。
二、工作机构
㈠机关处室
1951年2月,民进广州市分会筹建期间,设立了机关的职能部门,分秘书处、组织处、宣传处3个处,后改为办公室、组织处、宣教处。
民进广东省筹委会成立后,1982年9月,全国政协、劳动 人事部、财政部联署发出《关于增加各民主党派地方组织行政编制的通知》,下达民进广东省委会(筹)及所属新建地方组织编制46名,其中省筹委17名。同年12月,民进广东省委会正式成立后,其机关工作机构设置为秘书处、组织处、宣教处。机关建制之初,专职干部缺乏,民进广东省委会和民进广州市委会在广州市北京路134号合署办公,长期"两块招牌,一套人马",担负着省、市两重组织工作任务。
1985年5月,广东省编委办发函,同意省民进编制25名,其中转拨2名编制给海南区筹委会。
1987年,中共广东省委统战部、省编委、省人事局、省财政 厅发函《关于增加民主党派各组织机关专职工作人员编制的通知》,省民进编制40名,另机动编制5名,于 1990年拨给地方组织编制3名。
1990年4月,民进广东省委会机关迁址至广州市明月二路68号广东省民主大楼。
1990年10月,民进广东省委会机关增设综合处。
1995年9月,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定民进广东省委会机关内设5个处(室):办公室、参政议政工作处、组织处、宣教处、综合处,行政编制40名,其中后勤事业编制5名。
㈡工作委员会
1951年,设立了由民进广州市委委员、专职机关干部及部分会员兼职的组织、宣教、科技、妇女、工商5个专门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常委会领导。后增加教育工作委员会、联络工作委员会和离退休工作委员会,撤销工商工作委员会。
1983年2月,民进广东省一届一次常委扩大会议决定成立办学规划小组。
1985年2月,民进广东省一届九次常委会议决定设立文教科技工作委员会、联络工作委员会、《广东民进》编辑小组。《广东民进》为民进广东省委会机关刊物,16开本季刊,创刊于1982年6月20日,当时由省筹委会主编。
1986年1月 ,民进广东省委会主办的东方诗书画研究会成立;7月,省一届十四次常委会议决定,并报民进中央批准,省委会成立了在省常委领导下的执行组,处理省委会日常工作,发挥了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作用。10月,省一届十七次常委会议决定成立妇女工作委员会;12月,省开明咨询服务部成立。
1987年4月,民进广东省委正副主委、秘书长办公会议决定成立省委会文史资料组。
1988年4月,民进广东省二届二次常委会议通过增设科技工作委员会、政策理论研究组。
1989年7月,民进广东省二届十次常委(扩大)会议批准成立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
1990年12月,民进广东省二届二十次常委(扩大)会议通过,离退休工作委员会成立。
自始,6个工作委员会在民进广东省常委会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