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是海洋大省。近年来,我省海洋经济取得骄人成就,已成为沿海地区经济的新增长点,海洋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地位日益凸显。2006年全省海洋产业总产值达4530亿元,连续11年居全国首位,占全国海洋产业总产值的25%;海洋产业增加值2350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9%。沿海各地加大海洋开发力度,基本形成了珠江口、粤东、粤西三个各具区域特色的蓝色产业带。全省形成了以海洋渔业、海洋油气业、滨海电力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等为主体的海洋经济发展新格局。
我省海洋经济快速发展得益于海洋科技发展的支撑。进入新一轮海洋经济发展时期,如何进一步提升我省海洋科技水平,增强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竞争力,充分发挥我省海洋优势,促进海洋经济在科学发展的轨道上又好又快发展,保持和发展海洋经济在全国排头兵的地位,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是海洋经济发展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我省海洋科技取得明显进展
省委、省政府一直重视海洋科技工作。九十年代以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五次全省海洋工作会议,都把发展海洋科技摆在海洋经济发展的首要位置,并提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目标。2005年以来,省海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三次领导小组会议,都强调要大力推进海洋科技创新,为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十多年来,我省海洋科技取得明显进展。
海洋科技相关规划相继实施。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决定精神,我省先后编制和实施《广东省1999-2010年科技兴海规划》、《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等多项海洋科技和海洋经济相关规划,为我省海洋科技和海洋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和创新体制初步建立。在海洋科技创新体系方面,建设了以"广东省海洋与水产高科技园"为龙头,"广东省海洋药物研究开发重点实验室"等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区域性试验中心为基础,广州市海珠区海洋生物技术科技园等五大海洋科技孵化基地等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建立科技创新体制方面,我省注重科技项目立项和科技奖励有侧重地向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和项目倾斜,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深入开展技术研发和创新活动,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
海洋科技经费投入逐渐加大。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决定》规定,省财政从2004年起,连续四年每年安排海洋与渔业科技专项资金3000万元,主要包括了重大科技兴海和科技兴渔项目的研发、示范推广、技术引进以及省重点海洋试验室、科技孵化基地建设等;省科技厅"十五"期间在海洋科技领域投入近6000万元,设立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引导项目近500项,重点支持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技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技术等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研究。
海洋科研力量不断加强。海洋科技项目的实施,带动了海洋科技人才培养,海洋科研能力不断提高。我省是全国海洋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较多的省份,目前拥有南海海洋研究所、南海水产研究所、珠江水产研究所等3个国家驻粤从事海洋与渔业的科研所,中山大学、广东海洋大学等近10个涉及海洋与渔业科学研究的高校。到目前为止,我省海洋高技术人才有800多人,约占全国的25%。
海洋科技取得一批新成果。我省实施科技兴海以来,特别是实施重大科技兴海招标项目,海洋科技成果取得新突破。已完成的招标项目有14项技术获得国家专利。 2004年-2006年,我省海洋与渔业科技项目获国家海洋局海洋成果创新奖4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获省科技奖项目15项,其中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8项;获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的项目19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13项。中山大学何建国等完成的"斑节对虾和凡纳对虾病毒综合控制研究"项目,建立了近几年来在我国水产养殖中居主导地位的对虾全人工养殖新模式,该模式的养殖单产、成活率、规格和质量达到世界领先水平,获得了2005年度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二、我省海洋科技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省海洋经济科技虽然取得很大成就,但是与我省海洋经济发展对科技的客观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当前我省海洋经济发展从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海洋资源利用水平低,科技含量不高,海洋开发在一定程度上仍以粗放型为主,产品附加值低;二是传统产业提升力度和产业升级换代能力不够,传统优势产业面临挑战,新兴海洋产业发展滞后;三是海洋高新科技术产业在整个海洋经济中比重小,海洋产业整体素质不高。从海洋环境方面,部分海域尤其是河口和港湾环境质量恶化,珠江口附近海域尤是突出,海洋生态系统面临更大压力。这些问题的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海洋科技对海洋经济发展的引领和支撑能力有待增强,海洋科技已成为我省海洋经济可持续、高水平发展的制约因素,也是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我省海洋科技的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一)海洋科技力量相对较弱
我省海洋科技无论从机构数量、整体规模、高水平研究人才队伍等方面都较缺乏优势,与我省作为海洋大省的省份和建设海洋强省的目标要求还很不相称,与兄弟省比较也有较大差距。
我省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重点科研单位数量不多。目前我省海洋与渔业科技力量目前仅拥有3所国家驻粤海洋研究机构、10所涉海高校、4个省级海洋与渔业重点实验室、7个市级水产研究所(区域性水产试验中心)以及2名院士。而山东在海洋与渔业方面,目前拥有23个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水产研究所、10个地市级研究所、9个县级研究所,拥有16名院士、200多名博士生导师,建有45个博士点、90个硕士点。
我省尚未有省属的海洋研究机构。而辽宁省有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山东省有省海洋经济研究所、浙江省有省海洋开发研究院、福建省有省海洋研究所、海南省有省海洋开发规划设计研究院,各省市还均设有省海洋水产研究所。
此外,科研成果与信息缺乏有效的共享机制、科研人才缺乏有效的交流机制,未能充分发挥我省科研力量的合力和优势。
(二)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及成果转化基地建设不够完善
我省虽然已建立起以广东海洋与水产高科技园为龙头、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7个区域性水产试验中心为基础,以及五大海洋科技孵化基地的海洋与渔业科技创新体系。但这些体系的研究是以海洋生物、水产为主要内容。海洋的其他领域的科技创新尚较为薄弱,全面意义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尚未建立。
与山东、浙江相比我省目前的创新体系也存在一定差距。山东省已建立了层次不同、配套衔接、功能各异的海洋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体系。组织科研教学单位和企业联建了海洋药物、水产饲料、生化制品、海藻良种、海水养殖新品种培育、盐碱地渔业综合利用等7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立了24个不同类型的海洋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3个、国家级科技兴海示范基地5个,国家重大专项试验基地16个;新建和扩建了6个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并在全省各地新建和完善了不同类型的名优水产养殖示范基地150多处。浙江省"十五"期间共建有国家级海洋研发中心4家、省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3家、涉海企业自建研发机构260余家;创建了5个国家级科技兴海示范基地、8个省级科技兴海示范区、3个省级海洋科技园区。
(三)海洋科技投入严重不足
我省的海洋经济总产值居全国首位,然而对科技兴海的专项资金投入仅为每年3000万元,投入/产业比值与山东、福建、浙江、江苏等省相比为最低。我省海洋科技经费的投入同海洋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严重不足,海洋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远远低于海洋经济的发展速度。一些科研机构设备老化、科研手段落后、基地建设步伐缓慢、科技人员流失、科研机构运转困难,对产业发展急需解决的诸多问题深感力不从心,海洋科技水平的提升幅度仍然比较缓慢。
90年代以来,沿海省为发展海洋经济,加大了对海洋科技的投入。如山东在1992年就拿出3亿元低息贷款向海洋科技倾斜,目前每年科技兴海投入近3亿元;福建省设立海洋开发与管理基金,每年财政投入5000万元,用于开发与管理体系建设、扶持远洋渔业发展、海岛开发建设和组织海洋科技攻关。
海洋是涉及多行业的领域。海洋科技也覆盖多专业领域。作为一个海洋大省、经济大省,海洋科技的投入不足,必定影响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目标的实现。
(四)海洋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科学研究不足
我省海洋发展的基础性和战略性研究方面不足。海洋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必须以先进的海洋科技为基础,海洋科技的进步必须重视基础性的研究。因此,海洋科技的基础性研究是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发展海洋经济要从全局出发,海陆统筹发展,要具有长远性、超前性和预见性,就必须加强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我省海洋科技长期以来都以开发性、实用性研究为主,基础性研究的滞后和战略性研究的不足,使得各种技术应用开发后劲不足、关键海洋技术领域和海洋高新技术前沿领域落后,海洋经济发展缺乏战略指导,不利于我省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我省海洋科技的建议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海洋科技作为五大优先发展科技领域,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的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年1月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指出:"加快发展空天和海洋科技,和平利用太空和海洋资源。"又在同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在做好陆地规划的同时,要增强海洋意识,做好海洋规划,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各项基础工作,从政策和资金上扶持海洋经济发展。"
我省"海洋经济强省"目标的实现,离不开海洋科技的引领和支撑。海洋科技的发展对于海洋产业的形成,对于海洋产业的规模与水平的提升,对于产业经济的持续发展,有着根本意义。提高广东海洋经济发展竞争力,必须采取更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加快发展海洋科技。
(一)制定海洋科技发展战略规划
海洋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是海洋科技的竞争。国家高度重视海洋科技在海洋事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海洋科技被列为《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的五大战略重点之一,《国家"十一五"海洋科技规划纲要》和《关于加快海洋科学技术发展的若干意见》等都对发展海洋科技提出了具体要求。
我省应当把握住发展海洋科技的重大战略机遇期,根据国家海洋事业发展的方向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抓紧制定我省海洋科技发展规划,从全局出发,把握我省海洋事业发展的制高点,明确我省海洋科技发展方向和任务,全面推进海洋科技建设,迅速提升海洋科技发展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保持和发展我省海洋经济的竞争优势。
(二)加大海洋科技投入力度
海洋事业是高投入、高产出、高风险、高技术的事业。我省是海洋大省,漫长的海岸线、广阔的近岸海域、众多的海岛是我省发展海洋经济前景相当广阔的重要区域,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空间。
为推进"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目标的实现,我省应该建立海洋科技投入保障机制。建议省财政继续安排科技兴海专项资金,每年1亿元。加强谋划与实施一批涉及海洋经济、海洋基础公益、海洋管理、生态保护等领域的重大海洋项目。
(三)提升海洋科技创新合力
进一步推进和加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转畅顺、支撑有力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使之成为我省海洋科技创新事业的重要支撑。
完善我省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的建设,以提升海洋产业层次、加快发展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及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为重点,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
建立广东特色的人才整合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及人才的效用,形成面向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海洋科技创新团队。围绕海洋科技创新重大问题,发挥我省海洋科技力量的整体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引领和支撑我省海洋经济科学发展。完善海洋科技与管理人才的培养、激励和使用机制,积极引进、培养海洋科技人才和海洋管理人才,培育和造就一批高水平的科技专家和战略性专家。
(四)建立我省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机构
海洋科技水平直接决定了海洋产业的发展后劲,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发展需要有海洋科技的引领和支撑。建议成立"广东省海洋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加强海洋发展政策、发展战略等海洋软科学研究,对我省海洋经济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进行持续深入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